培育公民意识是学生成长的需要
2015-06-18苗培
中国德育 2015年10期
苗培
:周局长,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据了解,近几年拱墅区深入推进公民意识教育,以“培养小公民,造就好人生”为宗旨,围绕“权利、责任、规则”三个核心要素实施了一系列有效举措。我们想知道这样做的初衷是什么?
周建仁: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性其实毋庸多言。从政策方面看,党的十七大已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是公民意识在我们的党的文献中第一次出现。党的十八大再一次明确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因此,加强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是培养未来社会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加强中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迫切性,同时也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指明了方向。
然而目前,我们基础教育阶段的公民意识教育与未来合格公民要求还存在较大的距离。在未来社会这样一个更为开放与民主的社会架构下,每个公民需要明晓自身的权利、责任与规则,积极有效地参与民主生活中去。中小学阶段正是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公民意识教育的启蒙期,公民意识的唤醒、公民素养的培育,符合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成长需要。中小学生在公民意识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在行动中体现出应有的素质,理论和实践脱节,知行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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