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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评价教学质量的反思

2015-05-30宋莉芳

中国市场 2015年32期
关键词:学生评教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宋莉芳

[摘 要]学生评价已经成为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的通行与规范的做法,相比之下,其他的教学质量评估手段则不太受重视。文章从理论上分析了学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其中隐含着学生是消费者、学生具有合格评价者应有的理智与技能这样的假说,并对这两个假说进行了理论探讨,说明仅依靠学生进行教学质量评价不符合高等教育的方向,应结合专家评教等手段,对教学质量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估。

[关键词]教学质量;学生评教;高等教育

为了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绝大多数学校均对课堂教学质量开展了学生评教活动,评价方式包括标准打分法、开放问卷法、座谈法等。大量文献表明,对于学生评价教学,教育界人士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教学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参与者,是教学质量的直接感受者,他们对教学活动过程及其效果有重要而独特的评价;如果设立的评价标准合理并且组织得比较好,比如评价目的明确、采用匿名方式等,学生评价应该可以反映教学过程的真实情况。因此,学生作为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主体是有其理论与实践基础的。但是,通过我们分析也可以看出,学生评教也存在其不足之处,因此以学生为评价教学质量的主体应全面分析其优劣之处,从而尽量发挥其长处,弥补其不足。

1 学生评教的优势

(1)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之一,他们每节课都在直接感受教师教学的风格等,从教师批改作业、考试评分以及其他互相作用的教学过程中感受到教师的治学态度,因此他们的评价最为直接可靠。

(2)学生与教师在经济利益、职称及聘任等方面没有直接冲突,应该不存在这方面的道德风险。

(3)学生评教比较经济易行,可以经常、连续地进行;对同一个教师可以将过去学生评价的信息与现在的评价信息进行对比,研究教师教学方式、态度等方面的进展。

(4)让学生参与评价教学的活动,可以提高学生多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主动求知的意识。

事实上,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学生评教已经成为美国大学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评教效果的研究也成为热点。到20世纪90年代末,已有数以千计的关于学生评教的有效性、可信性方面的研究,其数量超出了单纯对教学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大量的研究表明,采用学生评价教学质量是可靠和可信的,基本达到了提高教学水平、聘任优秀教师等教学评价的目的。

2 学生评教的不足

然而本文认为,学生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存在若干不足之处。对学生评教进行认真思考,可以发现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带来的不足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可更有效地提高对教学质量评估的可靠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1)学生评教的每一种具体做法都存在缺陷。等级量表有几个方面的缺点:第一,等级量表要求学生在短时间内回答大量问题,使学生因时间不足而无法进行较深刻的思考,从而无法获得学生对教学质量更深刻的想法,不能促进学生认真思考教学问题;第二,检查表项目中会出现重复项目或高度相关的项目,影响评价结果;第三,无法实现学生与教师间的直接交流。

(2)广泛采用的学生评教的做法——座谈,同样存在若干缺点。一方面,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很大程度上是对教师授课方面的评价,学生们可能不愿在公开场合对教师提出真实的看法;另一方面,座谈会上容易形成一种团体压力,后面发言的学生容易受前面发言学生的影响,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见。

通过学生的测验成绩评价教学质量,实际上是利用教学结果来评价教学质量。但是,学生的成绩受多方面的影响,如学生本身素质的变化、受其他课程学习效果的影响以及现在使用的测验本身的局限性等,因此单纯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学质量也是不可取的。

对学生评价教学质量的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这种方法的实行有其内在理论基础。采用学生评价教学至少有两个基本假定,第一,将学生看成了消费者,用消费者满意程度来衡量教学的质量;第二,假定学生是合格的、受过训练的评价者。这两个假定并非无须验证就天然成立,在中国现有教育体制下尤其是这样。

2.1 假定一:学生是消费者

学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实际上是将学生评教看成是学生的一种权利。在高等教育领域可能存在着一种比较普遍的想法,那就是将高等教育看成是一种消费,而将高校看成是提供这种消费的商业机构,将学生看成是教育市场的消费者。美国一些州立大学正是将自己作为商业单位宣传的,而国内目前有一些教育工作者也持这种看法。他们认为教育实际是一种消费,而学生则正是消费者。David Reisman在1981年曾说,学校从学术优势的竞争转变为对学生消费的竞争是美国传统高等教育两大变化之一。如果将学生看成是消费者,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当然就是学生应有的权利之一。

将教育作为一种消费的思想也影响了我们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教育改革。尽管有若干专家、学者对“教育产业化”的提法作出了批评,“高等教育是一种消费”的想法依然占据人们的脑海。然而实际上,大学不是——或者说不应该是一种商业。将高等教育看成商业是不恰当的,至少在某些方面这种思想是不恰当的。McMurtry(1991),Damron(1995)及其他一些学者曾经讨论过,高等教育的商业导向是建立在一系列不正确且相互矛盾的假设基础上的。Stone(1995)指出,高等教育机构如果视自己为学生服务的提供商,那将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它意味着学生可以把教育当作自己可以选择的消费之一,视每门课满足自己的合适程度而利用或者浪费它,自己决定学与不学,这显然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从美国高校学生自选课程即注册选课的现实来看,有很多学生总是去上一些零零碎碎的、能增加学分、水平一般,但比较容易接受的课程。这样他们就可以花比较少的时间和努力、很方便地以高分通过大学教育。我国部分高校曾以“得优率”作为参评奖学金的依据,一些学生对数学类需要投入巨大精力的课程并不重视,而对一些临时突击即可获得高分的学科参与热情相对旺盛,这种现象其实也反映了该种倾向。可以想象,当这些学生日后毕业,真正利用自己所学而工作时,他们就会对所学课程的质量、学术水平十分关心,并后悔没有充分利用以前接受教育的机会了。

另外,如果把教育当作一种消费,那么就有一个问题:谁为这种消费付费,谁又会从中获得收益。因为一般来说人们只为自己的消费付费并从中获得收益,比如愉悦、放松等。但我们知道,大多数大学的经费是由全社会的纳税人支付的。尽管在校学生都要缴纳不菲的学费,然而一方面这些学费对于弥补高校特别是公立高校的办学经费几乎是九牛一毛,同时大多数学生都在不同程度上受益于奖学金、助学金等。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纳税人、政府、父母及奖学金基金提供者是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重要支柱,按消费论,他们才应该是高等教育及其产品的消费者。高等教育的消费者还应该包括各类企业主,他们对教育的专业项目提出了要求并提供了支持,雇用了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从美国的实践看,美国大学(University)接受一些学院(College)的学生时,会承认学生在学院里获得的学分,或者将这些学分作某种转换后加以接受。这些学生在学院里所接受的教学质量显然会影响到他们在大学阶段的学习,影响大学的课堂教学质量,因此大学本身也应该是高等教育的消费者。如果把客户满意度作为判断有效教学的评判标准,那么政府、公众、学生及其家长、企业主和学校等社会各方的满意度都要考虑在内。

这样分析就可以看出,简单地将学生视为消费者是不合适的。如果将高等教育看成是一种消费,那么它的消费者应该是时间和空间上都广泛得多的群体。因此,仅依赖于学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是不合理和不充分的。

2.2 假定二:学生是合格的评判者

任何科学有效的评价都需要以合格的评价者为前提,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评价也不例外。在假定一中实际上已经把学生假设成为合格的判断与评价者。然而,即使在理想的条件下,大多数学生也不是合格的判断教师教学有效性的评价者。理论上他们也许能评判教学的某些方面,比如表达的清晰程度,课程的组织状况,激发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程度等,但在其他方面,比如与教学目标的一致性、教学方法与教学的艺术性等方面,他们就不一定是合格的人选了。假定学生是合格的教学质量评价者就意味着其他一系列的假定,包括①学生在思想上已经成熟;②学生在能力上可以评价教师教学水平;③学生必须是诚实的,不会受教学以外的因素干扰。然而,这些假定都没有得到相应的证实。相反,美国的研究表明,现在的学生在以下几个方面都呈下降趋势:①课程的准备程度;②国民考试中表现出的能力水平;③对学习的期望;④控制自己情感的能力;⑤花费在学习上的时间。但是,尽管以上几个方面都在下降,现在的大学生在大学里的成绩却比以前提高了(从C或C+提高到了B或B+)。对此我们只能认为,学生评价教学质量这一做法是促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因为正如前面所说,美国的学生评教结果还关系到教师的任期及薪水的提升,因此教师们有可能在考核等方面放松对学生的要求,从而导致学生在各方面水平下降的情况下,学习成绩仍然得到提高。从中国的经验来看,不管老师实际教学效果如何,通常老师们都能拿到良以上的成绩,这固然可能是因为学生们认为自己评教对于教师任职并无作用,但同时也说明,学生作为成熟的、合格的,能对教学质量作出评价的主体这一假定是不能成立的。

在中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学生作为教学评价主体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可能会更严重。一方面,我国大学对学生的评价几乎就是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这导致在校生片面追求高学分,而不是追求综合素质的提高,因而可能会对要求严格、学习比较紧张的课程和教师的教学质量给出不高的评价,这一点虽没有任何文献加以证实,但也没有文献对此加以充分的否定。另一方面,目前社会上依然流行以文凭取人的现象,因此很多在职人员都在努力追求专升本、读在职硕士或在职博士,不否定这里有相当一部分人确实是为追求知识、提升综合素质而学习,但确实有很大部分的人纯为文凭而来,对他们来说,只要能通过学位考试、能拿到文凭就已足够,因而在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时,他们很难成为不存在道德风险、合格而理性的评价者。

3 利用各方评价主体,综合评价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高校评价教学质量的主体,除了作为课堂教学活动参与一方的学生外,还应该有其他主体,比如各领域专家、高校同行及课堂教学活动参与的另一方——教师本人。这样才有可能客观公正、综合地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学生评教运用最为广泛的是美国,而应用专家和高校同行评教最为广泛的是前苏联。受前苏联影响,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也主要采用专家和同行评价教学质量的方法,至今在我国一些大学里,专家和同行也是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主体。

前苏联在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主要从研究一堂好课出发,在一定理论指导下,对优秀教师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概括,提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具体操作上,主要采用听课与评课的方式,由专家或同行事先安排或随机抽取课堂,对课堂教学进行听课与评价。

专家与同行听课评价的方式是从教育实践中直接总结得出,与教育实践有着天然联系,易于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有利于教师课堂教学的改进和提高。但由于这种方式在评价时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双方进行的是一种不平等交流。在实践中,由于评课人自身素质的限制可能会导致评价结果的失真。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利用学生这一主体进行教学质量的评价有着其他主体所无法取代的优点,因而可以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主体之一。但是,学生评教又存在天然的不足之处。因此我们应综合利用各方评价主体,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在对教师的教学责任心、备课情况、板书或PPT准备情况、与同学的互动情况、情感交流等方面,由于学生与教师相处最多,观察的机会最多,因而在这些方面学生是最好的评价主体。另外,如果学生能够事先掌握、了解课堂教学的目的,那么对教学目的的达成程度方面,学生也是最好的评价主体。

在对教学艺术性、与学生的沟通技巧、教学规律的把握等教育学发展规律方面,由于学生对这些不太了解,再由学生进行评价显然不太合适,而专家则是最好的评价者。另外,在对本学科的前沿介绍、激发学生探索精神方面,专家也是能提供较好意见的评价主体。

为了改进教学,公平地评价课程的教学质量,同行的评价也必不可少,因此同行也应作为评价主体之一受到应有的重视。但由于同行评价可能存在一些非教学因素的影响,因此对同行评价结果的利用要多加注意。同时,教师往往对自己教学的不足之处不易有清醒的认识,如果能结合教师的自我认识、同行与专家评价、学生评价三方面的结果,对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日后的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因此进行教师的自我评价也有其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McMurtry,J..Education and the Market Model[J].Journal of the Philosophy of Education,1991,25 (2):20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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