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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混沌学的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探讨

2015-05-18韩雪

企业导报 2015年9期

韩雪

摘 要:在论证混沌学是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有效工具的基础上,从混沌学的视角出发,试图重新设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结构,建立“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主体单元网格-社会评估与监督中心”的主体网络模式,提出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要更加凸显整体性的顶层设计以避免“碎片化”管理倾向,要更加强调灵敏化的反映运行机制以避免“组织僵化”的科层化取向,要更加注重公开透明的责任机制以避免“暗箱操作”的问责困境等可行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混沌学;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

一、混沌学是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优化的有效工具

混沌学(Chaos)是一个崭新的科学领域,1963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提出混沌学,并在分析蝴蝶效应时所说:“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可能会引起一场龙卷风。”混沌学,揭示了简单性与复杂性、规律性与随机性之间的微妙关系;它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确定的、遵循着基本物理法则的世界,同时又是一个无序的、复杂的、不可预知的世界;它告诉我们,可预测性是罕见的;它揭示了将复杂现象简化的可能性,而且在复杂性的各个层面,我们对未来的理解和预测有着先天的局限。[1]因此,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应在复杂性层面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不能以“网格”为“层级增量”而把问题复杂化,也不能忽略部分对整体的影响。

混沌学讲究整体性考虑有利于从系统层面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它认为,很少有事物能独立存在,在考虑事物新用途的同时,要注重后备系统的开发和协调改进。因此,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要始终把网格化管理当作一个整体,充分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注重新的组织结构后备系统的开发、注重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有效适应、与现有资源和“地方特色”的适度契合等。

混沌学注重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有利于从微观运行层面凸显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的无缝化、信息化和灵敏化设计。在混沌中,微小的混乱和变化都是至关重要的,混沌的本质就是系统的长期行为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这就要求,设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也要注意“初始条件”,尤其是无缝化、信息化和灵敏化建设。

混沌学倾向于观察和研究不稳定的非周期行为有利于从应急管理角度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的例外原则和非常规设计理念。不稳定的非周期行为非常复杂,它从不重复自身,因而也就不可能被准确地预测。

二、目前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如下图所示,传统的社区管理形成了“区—街道—社区”的三级层级模式,而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范式,从各地实践和学界研究的情况来看,逐渐形成了“区—街道—社区—网格”的四级层级模式。

(一)组织划分标准:简单化。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具体实践中,各地在划分网格方面,多是以单一的如家庭、人数、区域等标准进行划分。2007年5月,重庆市巫溪县采取以县城主街为网格的标准进行第一次划分。缺乏综合考量的划分标准不仅会加大网格化管理难度,而且使其无法与现有体制机制有效衔接。

(二)组织性质定位:层级增量。一般意义上,社区网格化是将社区行政性地划分成单元网格,在传统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将“网格”这一层级的性质定位为层级增量。但社区网格化管理并非要求创造新的层级组织。层级增量这样的组织性质定位,将会形成一种负强化作用机制:一是层级增加,组织运行成本必然随之相应增加;二是在“行政命令式”组织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层级也就增加了信息在层级之间流通的时间,将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三)组织功能界定:“行政化”倾向。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四级层级”中的网格会被作为这一行政模式的运作末端,以接受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承担政府管理部门下达的行政任务,如政府职能范围内的治安巡防、政策宣传等工作。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行政化”倾向,严重制约了网格作为社区管理单元的功能发挥。网格化管理必须处理好“行政性”与“社会性”的关系,寻找“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之间有效的联结点。

(四)组织交流沟通:单向度。一般而言,组织交流沟通分为三种,即链式沟通、双向沟通、网式沟通。目前,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大多是单向度沟通结构。这种依层级向上反映和沟通的结构忽略了沟通的内涵和反馈的价值所在。沟通是讲求“相互”的,缺少“反应”这一环节的组织沟通,将容易流于形式、变得“畸形”。就现实情况来看,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最好的选择便是网式沟通,以实现层级内部、层级与层级间的直接有效沟通。

三、运用混沌学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的对策建议

组织设计的优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涉及多方面综合考虑。运用混沌学优化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必须科学地把混沌学“应有”之理论观点与当前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实然”之实际问题密切结合起来。

(一)凸显整体性的顶层设计以避免“碎片化”管理倾向。(1)利益考量的整体性。从利益考量的整体性出发,以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为鹄的,统筹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地区利益、地方政府及部门利益、单元网格利益和社区居民利益,实现多种主体的利益共享多赢;注重强调不同群体利益需要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及同一群体利益需求层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注意把握社区居民潜在的多样化的利益取向;保证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有制度化的渠道和途径,以及群众利益受侵犯以后有相应的救济和保障制度。(2)管理过程的整体性。综观各地近年来的创新实践,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从行政力量的一元化管理转向多元主体的复合治理。混沌学对具体细节和初始条件的关注,要求把社区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参与机制等主客观要素都纳入组织设计的考量范围之内,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强调充分调动和发挥管理主体、客体参与社区管理的主动性、完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网格对象主动参与的协商管理机制。(3)网格划分标准的整体性。网格划分标准的整体性,并非具体标准的完全一致性,而是一种基于整体性思维基础上的划分理念,要避免“争利益”和“推麻烦”的情况,科学确定管理幅度和管理规模。此外,要充分考虑三个层次的规定性,一是物质硬件方面的规定性;二是法律制度的规定性,注重正式的制度依赖和非正式的文化习俗;三是精神文化层面的规定性,考虑心理需求、精神追求和宗教文化等差异,创新社区管理为“管理于人心的社会管理机制”,并将这三方面规定性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整体性的标准设计。

(二)强调灵敏化的反映运行机制以避免“组织僵化”的科层化取向。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设计应是纵向层级和横向部门结构的博弈行为和结构性变迁,是纵向和横向结构变革的有机统一,结构变革的根本性变化必然指向新模式的产生。基于混沌学的视角,我们试图对社区网格化管理组织进行重新设计和评价,建立“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主体单元网格—社会评估与监督中心”的主体网络模式(如下图3所示)。

(1)建立健全非科层化的新型治理模式。该模式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可以借鉴现有政务服务中心的模式和机制,结合专业项目团队治理模式来构建社区信息集成的公共平台;二是独立的主体单元网格,配备具有自治功能的治理小组负责对其职责和能力范围之内的公共事务进行综合管理;三是社会评估与监督中心,其职能主要包括监督信息处理中心和独立单元网格的工作,在监督评估过程中改进工作模式和提高工作效率。(2)建立健全高度灵敏化的沟通模式。这种沟通模式不同于传统单向度的沟通模式,它要求一种基于多元、民主、平等、高效等理念之上的网式沟通,并依据网式沟通构建扁平化工作机制,减少管理层级,迅速解决问题,做到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当即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就立即直接反映到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由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统筹应对,快速回应社区居民需求。(3)加强社区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几乎改变了传统意义上时间和空间的内涵与形式。这就要求大量引进专业化的信息建设和维护人才,在有人才保证的基础上,积极依托各类信息化平台,形成一套具有信息采集、流程管理、动态管控、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的的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构建反应灵敏的“上下衔接、上下联动”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注重收集社区居民的反馈意见。

(三)注重公开透明的责任机制以避免“暗箱操作”的问责困境。(1)科学划分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和主体单元网格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信息处理与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局、掌握全局,职能范围一般覆盖整合各类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等宏观指导性的一些工作;主体单元网格则主要承担和协助做好网格区域内的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人员帮教、政策法规宣传等具体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以避免出现“责任盲区”、“缺位越位”和“各自为政”等现象。(2)确定主体单元网格的负责人,把责任确定到人。在“定格、定员、定责”的运作模式下,要明确单元网格独立的主体地位,发挥单元网格的主体精神,争取“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一般来说,网格管理员都是从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大学生村官、法律工作者等人员中择优选择出来的。明确网格管理员的职责义务,使之“在其位谋其政”,有利于避免“一竹篙打一船人”和“只拍苍蝇不打老虎”,保证各项责任的真正落实,问责到人。(3)以管理的信息化推进信息的公开化,以信息的公开化保障问责的透明化。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管理手段已不再适应目前社区管理面临的新要求、新标准和新挑战。因此,要始终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自我问责与组织问责并举,提高问责制度的公信力,明确谁来问责和向谁负责,建立起长效机制并使之制度化,以防流于形式。说到底,就是要保证群众的监督权,使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把“权力关进笼子”,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参考文献:

[1] [英]扎奥丁·萨德尔,艾沃纳·艾布拉姆斯.视读混沌学[M].孙文龙译,安徽:安徽文艺出版社,2009:2-7.

[2]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舟山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的新探索[J].求是,2010(24):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