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5-04-13王倩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8期
摘要:文章立足于公共受托责任、善治政府的建立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现状及形成机理,并从政府性债务信息披露、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体系以及完善政府性债务法治状况等方面提出防控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必要举措。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债务风险防控;公共受托责任;信息披露;权责发生制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8-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
1 理论基础及问题的提出
1.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公共受托责任的产生是随着代理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代理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公共受托责任包含权利的委托方和权利的受托方,体现的是一种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窦向杰,2014)。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部门接受人民群众的委托拥有行政管理权以及国家和社会公共资源的管理权。而这种委托与受托之间的关系需要双方信息的沟通和反馈,人民群众根据受托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考核政府是否真正履行了公共受托责任。然而,由于政府失灵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导致政府部门出于对私利的追逐,往往损害了委托人的权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出现是政府失灵和道德风险的重要表现。
1.2 善治政府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治理的发展伴随出来的新概念善治政府逐步由理论走向了实践。善治政府的构建不在单纯的依靠政府的强制力,更加强调发挥社会公众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国家政府和人民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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