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解决机制改革研究
——以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应对为视角
2015-04-09杨慧亮王秀梅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杨慧亮 王秀梅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 201199)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解决机制改革研究
——以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应对为视角
杨慧亮 王秀梅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 201199)
在中央提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新要求后,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面对新形势下的任务,检察机关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和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在案件分流、处理、终结等环节仍存在不足,需要从宣传教育引导、案件过滤分流、案件信息平台建设、案件终结、工作保障等方面改革创新案件解决机制。本课题的研究不仅从理论、实践层面进行探讨,而且促进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制度的健全完善。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应对;问题;路径选择
在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诸多矛盾以信访形式出现。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提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新要求。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检察机关信访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各地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但依然有很多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本研究课题在分析新形势任务、有关做法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机制改革创新的角度提出有关建议。
一、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界定
根据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政法[2005]9号)的规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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