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务研究
2015-03-31王彦赵秋冉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1期
王彦 赵秋冉
〔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的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其主要实现方式是“多元竞争,财政负担,合同委托,绩效评估,结项兑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应包含在政府采购的范围之中,是社会管理创新与服务行政理念的有效结合。通过理论梳理和实践总结,我国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发展和完善已进入关键时期,明确范围、完善机制、立法建制等各项举措都在逐步落实。总结全国各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经验,规范实务操作流程,无疑有利于推动和引导辽宁乃至全国各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与实践的规范运作。
〔关键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多元购买;组织生产服务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5)01005507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背景及相关立法
从全国范围内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可以看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我国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2012年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中持续的经济投入、项目数量的不断扩容、以及参与购买的社会组织数量都有了历史性突破。据调查,上海、南京、无锡、广州、深圳、中山、佛山等省市相继扩大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并且制定了相关的政府性文件,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活动[1]。这些先行城市的有益探索,为建立和丰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各主要地方政府透过购买公共服务的便利,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不仅减轻了财政负担,而且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使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建设,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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