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语文的本质属性对语文教育再思考
2015-03-31聂剑平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5年2期
聂剑平

语文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种理念已经在国家课程标准中得到确认。不过,从这十多年的教学实践看,有关语文学科本质的理论认识还是没有发挥出预期的指导效果:大多数情况下,语文教师在教学中很难把握好“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是什么原因呢?简单地说,就是我们还没有进一步认清语文教育的本质属性。因为“语文”与“语文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虽有密切联系,但是不能够简单画等号。即使我们已经较好地把握了语文的性质,但如果不进一步去认识语文教育这种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我们仍然无法明了地开展有效的语文教育活动。本文试图从“语文”的性质入手来认识语文教育的本质问题。
事实上,随着人们对语文本质属性的认识逐步清晰,国家语文课程标准中已经突破性地出现了一些关于语文教育的文字表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它强调学生是语文实践的主体,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过,比较可惜,这些文字表述与当下一般的学科教育理念有太多的相似性,因而并没有清晰地揭示出语文教育的本质特征。
按照国家语文课程标准的表述,“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文字的运用,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以及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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