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佛年人才培养观及其现实启迪
2015-03-31王梓霖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5年4期
王梓霖
(湖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刘佛年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教育家。他一生从事教育工作,以高度的爱国热忱和历史责任感研究我国的教育问题。他在《关于个性全面发展教育的几个问题》《片面追求升学率与人才培养》《谈谈全面发展的方针和教学改革的问题》等文章中对人才观做了详细的论述。了解刘佛年的人才培养观,对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才思想、把握人才培养途径、培养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需要的人才有重大的现实启迪。
1 人才观
刘佛年对“人才”是这样理解的:一种是大量的有文化的优秀劳动者,另一种是一定数量的高级人才。刘佛年关于人才观的看法,是与教育目的和教育质量紧密联系的。教育目的要求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人,而教育质量要求培养优秀、合格的充分发展和自由发展的人。
就普遍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来说,刘佛年认为,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即大量有文化的优秀劳动者。“中小学生中如果多数在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发展好,在智育方面又能取得优秀成绩,在职业教育中也受到很好的训练,他就能成为人才。劳动人民中有大量的这样的人才。”[1]只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四个现代化才能实现。刘佛年对此阐述得非常详细。首先,全面发展是要让身心的几个重要方面都能得到有效的发展,兼顾全体。其次,每一种育又必须全面发展。各种育有不同的作用,没有好坏、重次之分,少了任一方面都会给日常生活和学习工作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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