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探析
2015-03-31张莎莎段平平
党政干部论坛 2015年5期
○ 张莎莎 段平平
21世纪无疑是个互联网时代。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6月末,我国的网民规模已达6.32亿,网民人均周上网时长达25.9小时[1]。然而,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庞大的网民数量启示我国政府必须建立并推广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这样既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引导了网络舆论,同时为政府治理提供了新的途径。
一、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概念及其特点
关于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概念,可谓众口异声。就本文而言,笔者将其理解为政府借助网络平台,在网上发布新闻、与公众在线交流的一种重要机制,以达到及时沟通民意、正确引导网络舆情、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目的。作为政策与民意互动的新通道,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实质上是一种网络行政制度。2009年我国政府首次提出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截止到2014年,全国各级政府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相继建立,网络新闻发布平台也日趋多样化。与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相比,该制度使得信息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其优越性集中体现在蕴含的新型特征里。
(一)更强的灵活性和更高的效率性
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信息发布工作较为简便,相关部门发言人只需对所要公布的讯息有清晰的了解并组织好语言,即能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这点在应对突发性事件时显得尤为重要。而传统的新闻发布会则需选择场地、布置会场、通知与会人员等,不仅耗时费力,且需要一定的物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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