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校经费管理模式几个问题的探讨
2015-03-31孙朕子
电大理工 2015年1期
孙朕子
辽宁中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 110000)
众所周知,由于当前财政对高校的拨款模式是“综合定额+专项补助”,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政策。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原政策并没有改变,因此,仍然存在着财政拨款与高等教育发展相脱节;财政拨款不能反映高等学校实际教学成本;财政投入缺乏效率与质量激励机制等问题。对上述问题我们探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1 公式拨款与协商拨款相结合,建立高等学校绩效拨款模式
“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单一财政投入方式,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高等教育成本的变化规律,也没有考虑到高校的绩效因素,很难调动高校科研和教学的积极性。因此,在拨款动作机制层面,必须使高等教育拨款由单一方式向复合模式方向发展,特别是要改公式拨款为公式拨款与协商拨款模式。公式拨款是以体现学校特征(如学生人数和人员配置结构)的公式确定拨款数额的一种方式,具有规范的拨款决策程序,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拨款决策的影响,为教育经费的公平分配提供了一个量化的方法。协商拨款的主要目的是在中央政府与高校之间引进协商谈判机制,合同拨款模式已经成为协商拨款的一种制度形式,成为评估与拨款统一的最佳实现形式。 绩效拨款模式相对而言具有较多的优越性。为此,应引入绩效预算管理的运营机制,将财政性教育经费与高等学校的绩效指标以及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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