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课程教学中的运用
2015-03-31王蕾
电大理工 2015年1期
王蕾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齐齐哈尔 161000)
探究式教学通常又被称为研究法或者发现法,是指学生在各类原理或者概念的学习过程中,由教师简单给出相应的问题或者事例,学生通过自身的观察、思考、阅读、讨论、实验以及听讲等各种途径和方法开展独立探索,从而能够自行发现其中蕴含的结论和原理并予以掌握。著名的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先生最早倡导了探究式教学,截至目前,探究式教学开始在各大学科中得到广泛应用,其教学模式也各有特色。本文笔者就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探究式教学的应用加以探讨,希望有所指导和帮助。
1 选择合理的目标
以目标问题为中心,组织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并加以引导,以强化其独立学习能力是探究式教学的重心所在。所以选择目标问题显得意义重大。但是并非所有问题都能够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进行探究,尤其是在有限课时里选择何种问题供学生探究尚需要教师认真思考,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教师首先应确保精心选择探究主题。以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可供探究的主题涉及爱国主义、职业规划、道德建设、法治建设、理想信念以及恋爱问题等等。教师应参考当前社会热点,或以学生关注度为依据,同时根据课时限制来选择探究主题。其次还应以此类主题为中心,进一步选择可供学生探究的那些具体问题。在设计这些问题时应注意遵循与学生、实际、生活相互贴近的原则,确保所选问题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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