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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态与常态之间:光绪初期规复淮盐旧制中的江鄂川之争

2015-03-31王静雅

社会科学研究 2015年1期

王静雅

〔摘要〕 清代盐政制度中,两湖地区是淮盐的重要引地,其财政和民食意义非同一般。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淮盐西运受阻,朝廷暂准川盐济楚,鄂省财政由此得益,形成盐政制度中的异态。战后,江督曾国藩着手规复淮盐引岸常态,有一定进展。沈葆桢接任两江总督后,竭力禁川复淮,却遭到川、楚势力的联合抵制,部臣与其他疆吏也卷入其中,争议不断升级,形成对峙势态。禁川复淮一案不仅反映了晚清省际之间、外省与中央之间的政治较量和利益纠葛,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晚清制度由临时异态规复到原有常态过程时的纠葛态势。

〔关键词〕 禁川复淮;沈葆桢;李瀚章;户部;盐业制度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5)01-0169-09

清代盐业一般会划定引岸区域,实施严格的专卖制度。太平天国战争打破原有的引岸区域,形成了迥异于旧制的异常形态。战后,清政府注重规复原有的引岸区域,却遭遇重重阻力,淮盐销售区域的规复常态便是一个典型。鄂省乐于推广川盐,极力阻挠淮盐西扩行动,一度与两江总督沈葆桢矛盾尖锐,酿成光绪初期禁川复淮一案,为此引发了江鄂川之争。这一历史事件,不仅反映了晚清淮盐引岸规复常态过程中省际之间、外省与中央之间的复杂矛盾,更呈现出国家制度由临时异态转变为旧有常态的艰难。作为探究晚清制度变动颇具解读价值的一个样本,学界对沈葆桢规复楚岸问题虽有涉及,但多未着眼于制度变动层面,转换角度看,光绪初年爆发的这一事件尚大有可研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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