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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与元明以降淮河流域社会变迁

2015-03-28梁家贵

关键词:淮河流域黄河

梁家贵

(阜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安徽阜阳236041)

元明以降,淮河流域出现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迁,这种社会变迁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是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该流域社会变迁的表现形式、特征及其原因而言,学术界曾从灾荒、经济结构、社会问题、环境变迁等方面予以探讨,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但鲜有从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与社会问题的互动方面切入的。本文拟从一个较长时段,以元明以降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为考察对象,从一个侧面探讨淮河流域社会变迁的原因。

本文中的“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是指与人类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主要包括水、土地等资源,是一种带有人类活动痕迹的自然环境,它严重影响甚至制约着社会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本条件。历史时期的淮河流域土地肥沃、气候适宜、降雨丰沛、河网密布,是我国古代人民最早开发的区域之一,曾是经济繁荣、人口众多、文化发达之地,以及南北政赋传递、商贸往来必经之地,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几度辉煌,故有“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之誉。元明以降,该区域生态环境逐步发生了重大变迁,变成了“穷山恶水地瘠民贫”之地,从而为社会环境的恶化尤其是各类社会问题的产生及日益严重提供了适宜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

传统观点认为,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变迁的主要原因既有气候、地理等自然因素,也有政府决策失误、战争破坏等社会因素。①例如,马俊亚:《被牺牲的“局部”: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研究(1680—1949)》,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陈业新:《明至民国时期皖北地区灾害环境与社会应对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胡惠芳:《淮河中下游地区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1912—1949)》,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张崇旺:《明清时期江淮地区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韩)金胜一:《近代中国地域性灾荒政策史考察——以安徽省为例》,《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卞利:《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3期,等等。笔者认为,气候变迁及其影响是一个较长时段才能显现的因素,可能会出现极为恶劣的天气,进而造成重大破坏,但在元明至新中国成立前的700余年中可以忽略不计。战争的破坏力是极大的,但是在一个清正廉明、高效务实的政权下,生态环境可以迅速恢复,不至于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经济也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恢复乃至发展。例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尽管淮河流域遭到一定的战争破坏,但是沿岸经济社会很快得到恢复与发展;隋唐北宋时期发展尤为迅速,达到了一个高峰。整体而言,金元之前的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尽管有时会出现衰退和迟滞,但大都能很快恢复并发展至新的高度。

笔者认为,包括政府决策失误在内的人为因素才是导致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变迁的决定性因素。

过度垦殖是导致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变迁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大别山区和江淮丘陵地区一度人烟稀少、草木茂盛,但到清乾隆时期已是“人烟辅辏,崇山悉开”,而光山县“农民力作地半腴硗,南境多山田,缘岩被陇斜畛侧町,几乎无土不辟。北路平畴广衍,亦无隙地之旷”[1]。再如淮河沿岸的湖田(又名垦田、圩田、围田、坝田、垸田、障田等),致使“往昔蓄水之湖荡以及滨江滩地与沙洲,多已圩垦成田”[2]187。过度垦殖加速了淮河流域生态环境恶化。有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指出:“自明清以来,淮河中上游的山区和丘陵的森林植被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这样,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更趋恶比,长期以来成为洪涝、干旱、盐碱、风沙等多种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3]28。

黄河泛淮是导致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变迁的另一重要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古代淮河独流入海,形成了包括干流、淮北支流(含大木水、慎水、汝水、颍水、西淝河、涡水、北淝水、涣水、潼水、蕲水、泗水、凌水)和淮南支流(含油水、狮水、谷水、黄水、淠水、决水、沘水、泄水、淝水、中渎水)以及众多的湖泊洼地(如荥泽、圃田、萑苻、孟诸、菏泽、大野、雷夏、沛泽和射阳湖)在内的庞大水系[4]。而历史上的黄河以“善淤、善决和善徙”而著称于世。在黄河的“侵入”下,淮河河道多次改变,原有的水系发生重大变化。从所发现的史料记载来看,黄河南泛侵淮最早发生在汉文帝十二年(前168年)。在此后的史料记载中,无论是官方记载,还是民间的笔记、传说等,类似河溢、河决侵淮事件屡见不鲜。整体上看,从东汉时期至唐朝后期黄河走向较为固定,处于相对的“安澜期”。这一时期尽管也有黄河决堤,从东南方向侵入淮河的事件发生,但是均能及时将决口堵塞,因此未对淮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太大的影响。元明至晚清,也即是自12至19世纪,黄河流经今河道以南,与淮河一道汇流入海,是为黄河长期夺淮时期,也是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破坏最为严重的时期。有学者分析认为:“黄河泛淮时,多以分流或漫流的形式出现在淮北平原,加之淮北平原地势平衍且西北略高于东南,所以受灾面多呈面状分布。黄河泛淮为害最烈时,西自开封,东到海滨,北自黄河,南到淮河,东西千里,南北数百里,皆为黄水浸泛之区。”[5]北宋熙宁十年(1077),黄河决口夺淮,“坏官亭民舍数万,田三十万顷”[6]。元泰定帝时亳州“泰定三年十二月河溢,漂民舍八百余间,坏田二千三百顷”[7]。康熙六年(1667)黄河在萧县石将军庙等处决口,旋即“又决桃源黄家嘴,已塞复决,沿河州县悉受水患,清河冲没尤甚,三汊河以下水不没骭。黄河下游即阻,水势尽注洪泽湖,高邮水高几二丈,城门堵塞,乡民溺毙数万”[8]。黄河泛淮,大大改变了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极其严重的生态后果:一是致使该流域大面积农田被毁,人口溺毙或流亡;二是导致汉唐时期该流域湖沼布局发生重大变化,大大削弱了行洪、蓄洪、排涝、抗旱等功能;三是黄河水带来的泥沙堆积在原有土壤的表层,导致该流域土壤沙化和贫瘠化。

这里有必要对黄河泛淮的原因简要作一分析。学术界一般认为,气候变化、地理状况等因素导致了黄河屡次泛淮。然而,综合各方面因素予以分析,可以看出,人为决堤、保漕运、护陵需要等人为因素才是黄河侵淮的真正主因。

历史上战争双方惯常采用决堤策略,试图用河水或吞噬消灭敌人,或阻挡敌人进攻。淮河流域横亘我国东部平原中部,在冷兵器时代以及热兵器初期常常成为南北方政治军事势力对峙的分界线。历史上因南北交锋而决黄河堤的事件屡有发生,而黄河水一旦南泛,遂导致侵淮发生。不仅如此,由于战争时期的双方往往无暇或者消极治理水患,致使黄河泛淮要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南宋建炎二年(1128)冬,“杜充决黄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9]。金占据淮北地区后与南宋对峙,无暇治理,黄河水逐渐南泛,淮河原有水系逐渐被破坏了。南宋绍熙五年、金明昌五年(1194),“河决阳武(今原阳)故堤,灌封丘而东。尚书省奏都水监官见水势趋南,不预经画”[10]。黄河再次南泛,自此开始了长达700多年的夺淮历史。南宋端平元年、金天兴三年、蒙古太宗六年(1234),“蒙古兵又决黄河寸金淀之水以灌南军,南军多溺死”[11]。黄泛遂不断南移,逐渐深入淮河流域腹地。

京杭大运河是元、明及清中前期三代王朝的经济大命脉,它是否畅通关乎王朝的稳定,甚至影响到王朝之存续,国运之兴衰。京杭运河穿越黄河,黄河水患一旦形成,极易堵塞京杭运河。因此,三代王朝治理黄河时,都坚持“保漕运”的原则。元至正四年(1344)夏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水势北侵安山,沿入会通、运河,延袤济南、河间,将坏两漕司盐场,妨国计甚重”。元至正十一年(1351)四月初四日,贾鲁奉旨治河,“发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万人,庐州等戍十有八翼军二万人供役……十一月水土工毕,诸埽诸堤成。河乃复故道,南汇于淮,又东入于海”[12]。贾鲁的治河延续了黄河南泛,显然是以牺牲淮河为代价的。尽管明白保漕运已导致“淮扬昏垫之苦”、“淮扬之民久为鱼鳖也,淮黄之水漫无归宿”[13]302,但明及清中前期治理黄河继续采用“保漕运”原则,即“使黄河水大,不至泛滥为害,小亦不至干浅,以阻漕运”[14]。

明王朝治理黄河时还要考虑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护陵”。所谓“陵”,一是指凤阳的明皇陵,二是指泗洲的祖陵。因黄河于元明两代大多时间是借淮入海,故这两处地方均在黄河南面,一旦河水南泛,极易被淹没毁坏。明正德十二年(1517),淮河“复决漕堤,灌泗州。泗州,祖陵在焉,其地最大……迨与黄会,黄水势盛,夺淮入海之路,淮不能与黄敌,往往避而东”[15]。危及明祖陵,引起明统治者的惊恐。为“护陵”,明历代统治者不惜采取“筑堤”“分流泄洪”“建闸坝”,乃至为保陵寝而逼水淹别处的一系列做法,不仅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16],也极大地破坏了淮河原有的水系,进而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

综上可以看出,元明清三代统治者因为要综合考虑“保漕运”、“护陵”等因素,因而他们的黄河治理策略并非从根本上来寻求解决方法,而是带有很强的经济、政治,甚至军事色彩,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黄河泛淮问题。

所谓“社会环境”(social environment)是指在生态环境的影响乃至制约之下所形成的与人类生存发展及其活动密切相关的社会物质和精神条件,主要包括社会关系、社会风尚等。可以说,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均与人类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两者状态几乎是相一致的。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塑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样的,一个遭到破坏、恶劣的生态环境也易营造一个人际关系紧张、民风民俗落后、野蛮乃至愚昧的社会环境。历史记载显示,金元之前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是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民众因之可以生活安定,人际关系和谐,民风、民俗也较为单一、淳朴。这一时期的地方官也着意对民众进行教化,例如北宋蔡齐任颍州太守时,“奏请立学,颍之有学自此始……博之以《诗》、《书》、六艺之文,而循循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道,风俗成而人材出”[17]197。古史对金元之前这一带的民风、风俗多赞美有加,试举几例:

颍州:“好尚稼穑,重于礼文”[18];“民淳讼简而物产美,土厚水甘而风气和”[19]15。

凤阳:“在城务商,在野勤穑,无告讦之风”[20]73;“俗慕学问,才产文武”[20]73;“务俭勤农,知慕孝行”[20]73;“土俗俭朴,民生淳厚,力农务本,逐末者少,乡里无争斗之习,彬彬然有古之遗风”[20]73;“宿地辟民聚,风俗淳美。钟离风俗,号称近古”[20]73。

泗州:“民性淳直,词讼简少”[20]76;“文教诞敷,人才辈出,敦行务本,闾里相让”[20]76;“淮泗之间,惠庄隐士昔所游处。《汉书》云:自淮南王安招集宾客,而文词并兴”[20]76;“天长民朴而愿,士质而文”[20]76;“地接齐鲁,民尚淳朴,以信义为先。与洙泗通源,雍容揖让,有古君子风”[20]76;“泗人性舒缓朴直。城市之民不为商,乡落之民鲜识字。士习文雅,清恬愿悫。学校畏清议,仕宦顾名节”[20]76。

元明以降,与生态环境不断变迁相适应,淮河流域的社会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迁。明代已有人开始注意到这一变化。例如,曾任明兵部尚书的张鹤鸣极为痛心地地指出:“然一颍(指颍州——笔者按)也,昔何旷夷质直,庞乎天地中气也;今何习狙攻谲,天地之中气销铄无余,宁独教化不行,纲纪凌迟哉”[21]6;明万历年间进士刘九光也认为:“夫颍自癸巳(1593年)以来,连岁荒祲,人民凋瘁,风俗颓弊”[22]10;清代“尚勇争而弗知礼让。下至无赖之子,带刀而不买犊,聚博而不服田,什伯(佰)为群,披猖肆暴,遂至身遭刑戮,莫保妻孥,乃尚接踵效尤,恬不知悔”[23]23。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生存环境下,直接促成了捻党等社会问题的产生、日益严重。

整体而言,元明以降淮河流域社会环境变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际关系紧张。自然灾害的频发、土地贫瘠,加上战争的破坏,导致淮河流域人口大量流失,进而又吸引了大量的移民。从明初开始,大量的人口迁入淮河流域一带。据民国《颍上县志》记载,该县62个大族中仅两个家族为土著,其余均为外地迁入,迁徙之地不详者9个,余下的53个大族中,27个来自山东,多于50%,其他分别来自江西、福建、江苏、湖北及皖南的徽州,迁入时间多为明初,少数为明末或清初。①(民国)《颍上县志》,颍上县地方志办公室整理,黄山书社2009年版,第53-61页。相关论述可参见梁家贵:《略述历史时期的皖北地区移民》,《皖北文化研究集刊》第三辑,黄山书社2012年版,第295-305页。移民多以血缘、地缘为纽带成群迁入,因而在这一区域极易形成以宗族为主体的村落。由于发展时间短,向外地扩展不足,各个宗族村落相互渗透弱,以至于交往不多、联系不强。显然,这种现象既有利于该区域宗族开展集体行动,同时他们相互之间也不会顾及地缘关系而可以放手争斗、厮杀。

此外,经过移民,淮河流域的人口迅速增加,但随着人口的大量迁入、不断增长,人均占有土地日益减少。有学者根据嘉庆二十五年(1820)皖北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统计,认为:“如按每四亩耕地才能养活一人计算,则皖北已有五百九十九万人没有土地供养,即占皖北全部人数的百分之六十点五的人没有了土地。”[24]276这种人地矛盾的日益紧张进而激化了移民与土著民众,甚至移民与移民之间的矛盾,加上这一区域官方控制薄弱,致使民众关系日趋紧张,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例如,晚清定远“强悍成风,诸亡命之徒四门各有酋长,积不相能,寻仇报复,固日以械斗为事。”[25]385道光年间任安徽巡抚的陶澍也认为:“皖省凤、颍、泗州等属,界连徐、豫,民情好斗,动辄伤人,其伤人之具,鸟枪而外,多属金刃……久沿恶习。”[26]18美国学者裴宜理指出,由于淮北地区“绅士甚少”,冲突的解决办法相应欠缺,仇杀便成为一个广泛采用的方式,“仇杀的目的不仅在于攫取贫乏的资源,而且还要消灭对手”。“安徽的淮北就是这种仇杀成风的地区。”[27]86-92因而,当遭遇天灾人祸时,这一区域的民众很自然铤而走险,成群结伙,打家劫舍,甚至公然与官府对抗,走上了土匪的道路。

(二)民风民俗趋于保守、好勇、尚武。民风民俗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它明显受生态环境的影响,所谓“古之民风系于水土之风气”。某种程度上看,民风民俗代表着一个区域民众教化的程度,因而被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所谓“其俗又系于为政者之好尚焉”[28]。整体而言,元明以降淮河流域民风民俗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生产不尚精耕细作,工商业日趋衰弱。淮河流域是我国最早开发的区域之一。1955年在亳州钓鱼台遗址发掘出西周时期的碳化麦粒,据鉴定,是我国最古老最完整的普通小麦,被称为“中国古小麦”[29]。金元之前的淮河流域是全国农业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被誉为“天下以江淮为国命”[30]。兴修水利是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提高农业产量的重要途径,但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导致民众的努力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多次沉重的打击致使该区域民众逐渐对生产失去信心。例如,明万历时的宿州就“无深沟广洫以蓄旱潦,故宿之丰歉,天时常七八,人力常一二”[31]。定远在明嘉靖后更是“水无潴滀,灌溉不继”[32]。因此,这一区域的农业生产由过去的精耕细作方式变为“听天由命”的粗放式生产,即所说的“农勤于种植而逸于耘籽”,时常是广种薄收,甚至是颗粒无收。[33]据载,清代“淮、徐、凤阳一带之民,全不用人力于农工,而惟望天地之代为长养。其禾、麻、菽、麦亦不树艺,而惟刈草以资生者,比比皆然”[34]。而盱眙县农“惰于耕耘,卤莽而耕,其实亦卤莽而报。广种薄收,习为故然”[35]。

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也影响到该区域的工商业发展。元明以前淮河流域民众常常利用农闲季节经营工商业,因而该区域曾是全国工商业发达地区之一。元明以后该区域不仅农业生产产量下降,更重要的是民众不再辛勤劳作。例如,灵璧县令曾指出,该县命中所种“稻曰‘懒稻’,麦曰‘懒麦’,一下种而其事毕矣。冬春闲暇,男妇老幼安坐而食,食罢则闭户而向火负暄而炙背,凡农家应习之业,无一肯为之”[36]。因而严重影响了该区域工商业的发展。张研、毛立平曾根据地方志记载,将历史不同时期淮北部分地区纺织业发展状况进行了比较,认为:“这些地区历史上曾经辉煌过的纺织业18世纪中期以后归于暗淡甚或销声匿迹。”[37]197-198

元明以降淮河流域民众对农业生产丧失信心,大大减少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进而严重影响了民众的财富积累,致使不再留恋自己的家产,或者沦为流民,或者铤而走险。工商业的日趋衰落,就无法吸纳更多的从业人员,不仅影响着民众的财富积累,更重要的是无法缓解因失地的农民增多而造成的社会压力,导致社会流浪人员增多,给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其二,生活不注重积贮,“逃荒”渐成风气。元明以降淮河流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带来的打击不仅击垮了该区域民众的生产信心,也摧毁了民众生活的信念。他们在遭遇各种天灾人祸时,不再抗灾自救,而是选择了另外一条谋生途径,就是乞讨。例如,嘉靖年间,凤阳等地发生自然灾害后,“小民萧条满口,则微乡土之思,生计无聊,则寡性命之乐”[38]758。嘉靖年间,宿州连年遭遇灾害,“民多逃亡”[39]。崇祯年间,太和县遭灾,“民之流且殍者,真不啻十家而五六也”[40]。由于灾害不断,淮河流域民众“逃荒”、乞讨逐渐形成了一种社会风尚,“游食四方,浸以成俗”[41],即使在风调雨顺年头也要出去乞讨。乾隆年间任安徽巡抚的潘思榘曾指出:“风颍民风,乐于转徙,在丰稔之年,秋收事毕,二麦已种,即挈眷外出,至春熟方归。”[42]106-107有一首歌谣形象地反映了该区域民众“逃荒”的风气。

有田胡不耕,有宅胡弗居,

目心弃颜面,踉跄走尘途。

如何齐鲁风,仿佛凤与庐。

其始由凶岁,其渐逮丰年,

岂不乐故土,习惯成自然。[43]563

常年在外、以“乞讨”为生等生活方式严重影响了淮河流域民众的积贮意识,导致他们不再注重积储,“不知积贮,饔飧之余,辄贩卖于远贾”[44]402。正如20世纪初一位研究淮北问题的美国观察家所指出的,“于是牲口被宰杀吃掉,然后没有种子可以播种,接着小块田地被卖掉,所得钱财不久就花光,紧接而来的便是在乞讨和偷窃之间选择”[45]35。也正因为他们不注重积储,所以才有“岁一不登,贫富俱困,或抢攘劫窃,以图一饱”[46]402的现象。

因为没有家产的拖累,民众也就失去了对家乡的留恋,所以他们才“微乡土之思”。他们就像无根浮萍,漂泊不定,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沦为“盗”“匪”,甚至公然走上了与官方对抗的道路。正如方志所载,(他们)“剽悍轻生,离乡远窜者,十之七;而迫穷为盗,偷延喘息者,十之三”[47]758,有的“甚乃习教鸠集为不轨”[48]31。

其三,文事落后、武功极盛。伴随着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的不断恶化,元明以降淮河流域民众与频发的自然灾害不断地进行抗争,相互之间也不断地发生纠纷、冲突,民风逐渐发生变化,剽悍、好勇、尚武等成为主流。正如史书所记载:“惟负气分子,所在多有,有时激于义愤,不诉诸法律,即诉诸武力,慷慷慨慨牺牲,死而无悔,以故械斗杀人之事数见不鲜……大抵县境沿淮一带,民风刚劲,不平则鸣,此未尝非义之感化……而扶强抑弱与趋炎附势之劣根性,为县人所鲜有,豪强者对于弱小民族如压迫太甚,必有出为代鸣不平以伸张公道者。”[49]74-75美国学者裴宜理曾指出,淮北一带民众在极不稳定的自然环境中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带有更多掠夺性行为的方式,一种是掠夺性策略,以攫取他人财富为目的;第二种是防卫性策略,就是努力阻止他人的进攻,因而仇杀便成为一个被广泛采用的方式,“仇杀的目的不仅在于攫取贫乏的资源,而且还要消灭对手”[27]86-92。

剽悍、好勇、尚武的民风极大地影响了淮河流域文化发展,导致“文事落后、武功极盛”。萧一山的《清代通史》“清代学者著作表”显示,在该表所列970人中,江苏籍学者316人,其中江南占全省四分之三,作为淮河流域的扬州府(47人),而海州倒数第一(1人)、徐州倒数第二(3人);籍隶皖省者共85人,其中江南徽州府就占了40人,而凤阳、颍州、泗州三府州,竟无一人。[50]具体到阜阳而言,据统计,咸丰后共有文进士1人,武进士5人,文举人12人,武举人则多达60余人。[51]236-241这些尚武之人在晚清民国时期凭借宗族力量,“族中子弟亦多奋起行伍”[52]。他们组建军队、建功立业,成为叱咤风云的著名人物,如晚清时期的刘铭传、程文炳、马玉崑等淮军将领,再如民国时期的倪嗣冲(阜阳人)、姜桂题(亳州人)、张敬尧(霍邱人)、臧致平(界首人)、高士读(亳州人)、倪毓棻(阜阳人)等北洋人物,他们走出淮河流域各省,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进程。[53]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元明以降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导致了该区域社会环境的恶化,而社会环境的不断恶化,如在灾害面前无所作为、土地抛荒、水利设施废弃,以及“人民凋瘁,风俗颓弊”等,又进一步加剧了该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显然,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螺旋累积的恶性关系,最终导致该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迁,社会矛盾复杂、尖锐,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全面倒退。捻党等反王朝武装就是在这样的一个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下兴起、发展起来的,可谓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日益恶化的结果。①“捻”为淮北方言,—捻就是“一群”的意思,民间称为‘捻”或“捻子”。小捻子数人、数十人.大捻子—二百人不等,主要成员为贫困农民、手工业工人及其他下层民众,分布在淮河流域的淝水和涡河流域,经常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等地,以及湖北边界地区贩运私盐,属于民间秘密结社中的会党,道光末年后逐渐发展为打家劫舍甚至与官府对抗的土匪武装。学界尽管认为捻党兴起于“1808年,即嘉庆十三年”②江地:《论捻党》,载江地:《捻军史论丛》,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页。江地先生同时指出:“捻党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康熙年间,即十七世纪中叶。”见该书第2页。,但实际上明代时有关淮河流域“盗”“匪”的记载已屡屡见诸方志,如嘉靖年间的“其民皆呰窳轻訬”[54]83、万历年间的“即探丸窃钩之徒伏其中”、隆庆年间的“民瘠且偷,称难治焉”[55],等等,清代嘉庆年间“江南之颍州府、亳州、徐州府;河南之归德府;山东之曹州府、沂州府、兖州府一带地方,多有无赖棍徒,拽刀聚众,设立顺刀会、虎尾鞭、义和拳、八卦教名目,横行乡曲,欺压良善”[56]1886。捻党等反王朝武装的兴起只不过是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事例罢了。已有研究成果显示,无论是明代的“探丸窃钩之徒”,还是清代的“顺刀会、虎尾鞭、义和拳、八卦教名目”,抑或“捻党”,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就是英国社会史专家霍布斯鲍姆所称的“社会土匪”[57]38。它们的产生当然与吏治之败坏有关,如薛福成所说“善抚之则皆民也,不善抚之,则皆捻也。故绝捻之源,首在吏治”[58]15;同时,也与社会矛盾激化、社会问题多发所导致的社会控制弱化有关。单就捻党而言,还受到了南方太平天国的影响,因而是社会环境不断恶化的产物[59]。尽管如此,结合前面所分析可知,这些社会问题又明显受到生态环境的影响。例如,捻党的成员不仅有家境贫寒的下层民众,也有家产不菲的富农乃至地主。他们之所以铤而走险,首先是遇到了灾荒,据后来调查,捻党起事时“水灾连年,庄稼歉收,摊一场麦还打不出几升。甚至连百亩地之家的韩老万,把粮都吃完了,家无隔宿之粮,起先还能向亲戚借粮,后来连亲戚家的粮也吃光了,就开始向富家大户‘磨弯’(方言,又叫‘打捎’,即‘盗抢’)”[60]25。加之该区域“民贫俗悍,习于为非”[58]15,在其他因素诱发下,捻党等社会问题愈发严重,最终演变成一场波及近半个中国的农民战争。

人们较早就认识到生态环境对民风民俗的影响。中国著名社会学家杨开道认为:“天然环境的势力,不惟影响及农民的经济和生活,并且还深入他们的心理。”[61]84然而,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哪个更具决定性作用?美国学者裴宜理肯定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当我们回顾历史,叛乱通常集中在某些特定的地区,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就立即凸现出来”。她接着又指出:

在特定的环境下,为了求生存而采取的最具有适应力的策略也许是集体暴力。这种人类攻击行为的实用意义已被许多人类学家和人类生态学家所证明。他们指出,在饥荒条件下,用暴力对待同类竞争者往往成为一种合理的策略。那些资源短缺和供应无法稳定的环境可能孕育着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冲突。对他人的拒绝被视为对自身的生存直接有益。[27]4

这段文字实则提出了两层意思,一是“资源短缺和供应无法稳定的环境”,二是“集体暴力”。可以看出,第一层意思是“因”,第二层意思是“果”。尽管内涵上存在广、狭之别,但从本质上看,裴女士的这两层意思与本文中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是一回事。由此加以推理,可以看出,裴宜理女士更强调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笔者认同裴宜理女士的观点,认为在捻党等反王朝武装的兴起、发展这个事例中,“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是一个间接因素,但却是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因”,而“社会环境”不断恶化是一个直接因素,是“果”,最终这个“果”又酿成了捻党等反王朝武装兴起、发展这个“果”。

从本质上看,捻党等反王朝武装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的兴起、发展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外,也与官吏的贪腐、社会控制的弱化,特别是南方太平天国的发展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联。[59]可以说,后者是诱因,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因此,要根除捻党这类社会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良性循环,不仅要肃清吏治、强化社会控制,还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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