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公民公共道德现状及提高对策
2015-03-28陈文庆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文明
陈 文 庆
(湖州师范学院 政治学院, 浙江 湖州 313000)
湖州公民公共道德现状及提高对策
陈 文 庆
(湖州师范学院 政治学院, 浙江 湖州 313000)
湖州要实现“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新理想、新目标,不仅要营造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而且要建设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提高公民公共场所文明道德修养。就目前而言,湖州公民在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五个方面仍需提高和完善。文章从观念认识、经济保障、管理手段、制度设计四个方面,分析了湖州公民公共道德问题的成因,提出了通过宣传教育、强化投入、奖励与处罚、典型示范、文明出行的方式,提高湖州公民公共场所文明道德修养的建议。
公民; 公共场所; 文明道德; 修养
公共场所是展示公民道德修养与社会文明程度的“窗口”,因而公民公共场所道德修养的教育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成为道德教育的三大内容之一。在湖州市的“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打造“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新理想、新目标。[1]要实现这一美好的理想,不仅要营造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而且要建设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因而,提高公民公共场所文明道德修养必然是其中的重要任务之一。虽然,在以往的建设中,湖州取得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等骄人的成绩,但是,湖州人在生活服务、文体娱乐、公共福利、商业交通、网络空间等五大类公共场所中的文明道德状况仍然存在不足,需要加强教育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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