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字的功能单位看汉字构字法
2015-03-28陈艺骞
海外华文教育 2015年1期
陈艺骞
(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院,中国 北京100083)
一、引 言
汉字到底是意音文字,还是语素—音节文字,或者是意音记号文字等,一直存在争论。已有的讨论因为标准、角度多样,许多是名同实异,名异实同(参见:郑振峰,2002;唐剑锋,2010)。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须进行汉字构字法的研究。构字法是对结构的研究,即对成分及其关系作出合理的说明,以此为基础,我们才能进而认识汉字的性质。
我们知道,汉字书写系统的单位自下而上有三个层次:笔画、部件及整字。其中最小的不可拆解的单位是笔画。汉字的笔画一般没有“意义”(特殊情况我们将在后文说明)。所谓有意义,是指有符号意义,即该成分在心理上被作为整体识解、有固定的形体、能够指称某个(些)语言成分(即“对象”)。比如“困”这个字,单拿出任何一个笔画,都说不出它有什么意义。而如果我们拆分出“囗”和“木”这两个部件,则可以看出它们与这个字所代表的语素有直接的意义联系。因此看起来,整字似乎是以部件为基础搭建起来的。但“部件”这个术语只有结构性意义(是汉字的一级组构单位),而不具有功能性的意义。而要讨论汉字成分的性质,则必须从功能的角度着眼。尽管当下的字本位理论认为,“字”是汉语的基本单位,但这是在另一个层面的意义上讨论的“字”,我们在研究汉字构字法时必须明确,“字”的本质仍然是记录语言的工具。用形体记录汉语这一功能是汉字的本质属性,形体如何构造以实现这一功能,将是汉字构字法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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