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内地就业保障问题与对策
2015-03-28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照东
中国工人 2015年6期
● 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照东

拥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并不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待遇,而是像外国人一样被管理和限制。港澳居民在就业许可、社会保险、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内地赴港澳定居人员延续原有工作关系等方面存在“次国民待遇”。港澳居民内地就业保障的实现,归根结底就四个字——一视同仁,即赋予港澳居民与内地居民相同的权利,使其享有真正的、无差别的国民待遇。
对港澳居民的统战工作是统战部门重要工作之一,如何加强对港澳居民的统战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的重要课题。香港澳门已经回到祖国的怀抱,港澳居民中大部分是拥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但是其在内地的各项工作生活待遇上,其并未得到真正的“国民待遇”,而是比照外国人处理,虽然有些方面得到了“超国民待遇”,但是更多方面是得不到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这种现象的存在,显然忽视了其作为中国公民的基本属性,也不利于对港澳居民统战工作的展开。
本课题的研究,主要是针对越来越多的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的社会现象,采用实证分析和法条解读的研究方法,分析其在内地就业过程中所遭遇的有别于内地居民的限制,论证这种“次国民待遇”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出完善港澳居民内地就业保障的建议,从而促进港澳居民对一个中国的认同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课题所指“港澳居民”仅指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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