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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与思考

2015-03-26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十堰十堰市文明

(十堰市环境监测站,湖北 十堰442000)

湖北省十堰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国家重要战略水源基地、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国家功能区限制开发区,承担着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的政治使命,在全国全省的战略地位非常重要。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4年汛期后正式通水,十堰生态环境安全重要性更加凸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

1 十堰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1.1 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期安全运行的战略需要

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2014年正式通水后,丹江口库区成为了全国水源保护最为敏感的地区,直接关系到华北特别是京津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十堰处于秦岭和巴山的相交地带,是我国内陆地区天然的生态屏障。十堰自然条件复杂,生态系统较为脆弱,长期以来采取相对粗放的开发模式,导致了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丹江口水库水质污染潜在风险加大。因此,只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大自然整体运行的宏观视野全面审视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按照主体功能区划、环境容量约束、生态资源承载力等科学发展理念合理进行生产和生活布局,才能逐步恢复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十堰对汉江流域乃至秦巴山区生态安全的支撑作用,从根本上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长期安全运行,持续发挥综合效益。

1.2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十堰曾是国家三线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先后布局了丹江口水库、东风汽车、南水北调等一批重大国家工程,区域发展呈现不均衡态势。“先生产、后生活”、“先有厂、后有市”,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结构矛盾日益突出,亟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破旧有产业关系的藩篱,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模式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拓展新的经济发展空间。为推进区域转型跨越发展,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改变“重经济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局部轻整体,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等非理性的发展观、政绩观,通过创新适合自身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谋划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空间、新路径和新模式。同时,作为汉江生态经济产业带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区域之一,十堰也具备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优势条件,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提升内生增长驱动力,加强与周边城市地区的联系和互动,以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推动全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

1.3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在要求

十堰地处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地区,全市四县一市一区为国家级贫困县,人均耕地面积仅0.73亩,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长期受到南水北调水源生态保护的制约,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加之大批库区移民安置及后续发展面临困境,通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生态资源产业化的路径模式,整合生态旅游资源,寻求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形成生态产业,是水源地居民发展致富的迫切需要。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高城市整体功能,增强城市形象塑造,构建库区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的长效机制,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增进民生福祉。

2 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挑战

2.1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

“南水北调,成败在水质”,水质安全是十堰发展的生态紧约束。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到Ⅱ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水质不低于Ⅲ类(现状优于Ⅲ类水质的入库河流,以现状水质类别为目标,不得降类),须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要求,汉江干流省界断面水质达到Ⅱ类要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十堰市环境容量受限,环保门槛提高,生态环境硬约束增加,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比国内、省内其他地区压力大。同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与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任务艰巨,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较为困难。

2.2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2013年人均GDP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4.3%,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十堰因汽车而建,因汽车而兴,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竞争力不强,新兴服务业发展滞后,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升级压力较大;长期以来汽车行业产值占工业增加值半数以上,汽车工业“一业独大”局面短期内无法扭转。另外,十堰市单位GDP能源消耗量略高于湖北及全国平均水平,十堰是典型内陆山区城市,山地占国土面积的93%,中心城区山地占比亦高达90%,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空间受限,土地开发成本高。

2.3 生态系统脆弱

南水北调水量保障与永续供水存在隐忧,丹江口水库近期年调水量为95亿m3,远期将达130亿~145亿m3,调水量占丹江口坝址断面来水量的43%,超过国际公认的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40%的标准,势必造成汉江水量减少、流速减缓、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体富营养化增加,污染控制难度增大。十堰山大谷狭,山丘起伏,山高坡陡,切割深,大部分土壤抗冲击能力弱,易发生径流冲刷,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水土流失严重;郧西县北部、郧阳区北部山区、竹溪县、丹江口市北部等地区部分石灰岩山地的原生植被破坏后,地表裸露,土层逐年变薄,石漠化现象严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1.19万km2,占国土面积的50.3%。

2.4 环境保护与库区移民、改善民生任务艰巨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市域人口和产业项目向竹房经济产业带和汉江经济产业带,特别是郧阳新区聚集,中心城区也将由中等城市向“百万级”大城市转变,对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一是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神定河、泗河、犟河、剑河、官山河,五条河流不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低,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低;因开山平地等建设开发活动,城区空气颗粒物污染较重,机动车和工业废气排放量增大。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因城区长期以来存在“先生产、后生活”的发展理念,工业区与商业区、居住区混杂,布局不合理,道路、绿化、供水、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部分设施老化严重。三是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生态移民发展受限,统筹城乡发展任务艰巨,全市有18.2万库区安置移民,有近百万贫困人口,特别是库区近40%的移民属贫困人口,如何保证实现移民“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给库区长治久安造成极大压力。四是城市综合服务有待加强。旅游服务配套能力弱,制约旅游产业发展;社会福利体系尚不完善;未富先老现象突出,养老机构严重欠缺。

3 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与思考

3.1 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体系

编制实施《十堰市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依据国土开发理念,结合十堰实际以及指标评价结果,将全市国土空间分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三大类型,其中重点开发区分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和市级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分为南部生物多样性保育区、库区及沿岸水质保障区、中部丘陵水源涵养区、北部生态修复区,全市123个乡镇行政单位中,省级重点开发区主要分布在十堰主城区,市级重点开发区分布在4个片带,即丹江口城区、生态滨江新区、汉江经济带郧西片区、竹房城镇带片区;重点开发区占十堰市总面积的3.09%;限制开发区包括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总面积为17 393.44 km2。

3.2 构建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到2017年,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88座、垃圾处理设施50座;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2%,县城达到85.5%,乡镇达到75%。加强工业点源达标治理,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率达70%,到2017年达80%,重点生产企业实现强制性清洁生产验收比例达到100%。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资金投入和建设管理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各类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等为补充的自然保护网络,进一步巩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地位。

3.3 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

建设生态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到2017年,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品种达到200个以上。建设国际商用车之都。以东风公司和沃尔沃合作为契机,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的生产标准体系,促进“东风板块”全面提档进位,2015年力争汽车工业产值突破1 400亿元,2017年达到1 700亿元。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培育新型建材、电子信息、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六大新兴产业”,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2017年达到17.2%。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到2017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物流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个38%”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2个56%”以上。

3.4 构建集约高效的资源能源利用体系

实施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制度。2015年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以上,2017年比2015年下降7%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15年比2010年分别削减8.3%、10.5%、8.3%、4.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2015—2017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24.35万hm2以上,灌溉用水利用系数达到0.47以上,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93%以上。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循环化、再制造发展,探索推进市政污水厂污泥堆肥、制备墙体材料等再利用,加快建设餐厨垃圾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确保201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

3.5 构建循环低碳的城乡一体化体系

深入推进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消除贫困落后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到2017年,力争80%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3 ∶1。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2017年城区绿化率达到60%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 m2。优化城市功能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十堰生态滨江新区,打造绿色转型发展的典范,构建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探索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

3.6 构建系统规范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红线管控制度,落实十堰市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明确区域环境质量达标红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和环境风险管理红线及控制对策;理清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明确能源消耗、水资源利用及国土资源开发最高限制及优化对策。完善和强化生态补偿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明确国家、湖北省、各县(市)、企业与居民等各个层级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资金补偿、政策补偿、产业补偿、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的补偿机制。建立完善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区域、流域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合作,建立水环境综合整治、空气污染防治、生态林业建设等区域联防联治机制,避免区域环保行动不统一、步调不一致。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把生态文明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并加大权重,将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由20.33%提高到25%以上,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差异,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

3.7 构建节约适度的生态文化体系

加强生态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充分挖掘武当文化、汽车文化、汉水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力争“一县一品”,培育一批生态文化知名品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设立十堰市“生态文明日”,把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学校、“道德讲堂”、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居民社区等,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到2020年,节能电器、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倡导绿色出行,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合理有效使用私家车,减少不必要的汽车使用。到2020年,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50%,到2030年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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