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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探析

2015-03-21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淳

中国商论 2015年28期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淳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探析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淳

摘 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2006)》及应用指南,对股份支付的定义特征进行说明,重点阐述的权益工具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但对同属合并集团的其他主体的权益工具阐述较少,本文通过举例对其他主体的权益工具进行重点阐述。

关键词:股份支付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1 案例

1.1 第一次股权转让,控股股东变化

2012年7月,原控股股东香港乐天公司持有A拟上市公司(股本10000万元)60%股权,将其中20%(2000万)股权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B高管公司。B公司的股东由大股东张某和其他10个自然人组成,B公司购买A公司10%的股权款由张某和其他股东现金投入。该次股权转让后,B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成为A公司的控股股东。

1.2 第二次股权转让,控股股东变化

2014年7月,大股东张某和其他5个自然人将所持有B公司8%(其中张某出让2%)股权以每股2元的价格转让给C公司,C公司由张某、吴某等5个自然人组成,按持股比例计算张某通过C公司、B公司间接持有A公司1%的股权。2014年8月,香港乐天公司将所持5%股权以6元的价格转让给战略投资者。

2 股份支付认定

2.1 股份支付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此处的权益工具并不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而是泛指本会计主体或者同属合并集团的其他主体的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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