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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办高校投资模式研究

2015-03-19董晓双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哈尔滨黑龙江省民办高校

董晓双,隋 俊

董晓双,隋俊/黑龙江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一、黑龙江省民办高校概述

黑龙江省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共有16所,其中普通本科8所,分别是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哈尔滨剑桥学院、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哈尔滨广厦学院和哈尔滨石油学院;独立学院2所,分别是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和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高职高专6所,分别是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现代公共关系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江南职业技术学院和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黑龙江省民办高校投资模式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根据投资主体不同,主要有四种投资模式,分别为企业投资模式、教育集团投资模式、个人投资模式和股份制投资模式。

(一)企业投资模式

该投资模式下投资主体为企业。特点是实行企业化管理,学校兼具营利性和公益性双重特点。在专业的设置上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兴办与教学配合的校办产业,通过学生的实习实训进行生产、获得利润,然后将利润返回学校提供办学经费,走的是一条以产养学的道路。

1.典型学校。黑龙江财经学院是由黑龙江德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培养人才的目标是以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为主,专业设置上以“经管”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

2.特点。投资力度大,起点高。企业在办学中有良好的经济基础,资金充足,学校基础设施完备,发展速度快;管理上聘请专家治校,创新学校管理结构;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有利于学生就业。

(二)教育集团投资模式

该投资模式下投资主体为教育集团。特点是产业化办学、连锁式经营,办学层次完整、形式多样,实现滚动式发展。

1.典型学校。哈尔滨剑桥学院是由东方剑桥教育集团投资的普通本科民办高校。东方剑桥教育集团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在专业设置上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贸易合作需求为主,与多所国外大学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2.特点。具有资源共享、品牌经营以及滚动发展的特点。教育集团办学以品牌为先导,统一管理,办学效率高,资金回笼时间短,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满足集团资本营利性。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发挥教育集团的优势,资源共享,有利于节约办学成本,降低投资风险。

(三)个人投资模式

该投资模式下投资主体为公民个人。个人兴办民办高校的目的是对教育事业的偏好和追求资本增值。在专业的设置上以社会需求为主;学校为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通常会与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办学经费主要靠学费,走的是一条以学养学逐步积累的道路。

1.典型学校。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个人出资兴建的。学校以专修学院起家,专业以计算机为主,实行理论与实践循环培养模式,以企业实际工作项目为训练内容。

2.特点。决策迅速,投资谨慎。办学积极性高,经费自筹,人员自聘;以市场经济和人才需求为导向,办学机制灵活;运用办学投资收益扩大办学规模,形成良好的资金循环。

(四)股份制投资模式

该投资模式下投资者是股东。特点是以入股的方式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学校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出资者负责资金的筹集,学校的具体管理实务由教育专家负责。在专业设置上与地方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学生培养通常以就业为导向;办学经费主要靠学费和自筹资金,走以学养学逐步积累的道路。

1.典型学校。黑龙江东方学院是由部分高校离、退休教授以股份制形式创办的普通民办高校。学院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教育专家和一定比例的员工组成,管理体制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设置专业,基础设施完备,通过实习工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2.特点。有融资优势,能集中闲散资金,使资本迅速增大;在学校存续期间股东只能转让股份而不能抽走,保证了资金的稳定性;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可分散风险;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学校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确保了办学的自主权。

三、黑龙江省民办高校投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的投资模式决定了其投资行为的民间性,不同的投资模式会使民办高校在运作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但是也有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具体问题

1.企业投资模式。企业在办学中强调市场的运作规律,忽视教育规律,办学经验不足。专业设置上依赖市场需求,短期行为明显,不利于长期发展。

2.教育集团投资模式。学校统一的管理会增加管理成本,所有权过分集中,影响下级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费标准较高,教师要给不同学校的学生授课,负担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一个学校出现问题将会影响到集团内其他的学校。

3.个人投资模式。起点低,投资少。由于个人资本的有限性,学校早期投入资金较少,硬件设施不完善,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固定校园和专职教师;学校的内部管理主要采用投资者全权管理体制,即校长全面负责制,管理幅度大;教师整体水平较低,发展速度相对较慢。

4.股份制投资模式。责任的有限性往往会弱化股东的责任心;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会产生委托代理障碍;监督机制不健全,设立程序严格,成员结构复杂;大股东有掌控权,容易损伤小股东利益,小股东变动性大。

(二)共性问题

1.办学经费来源单一。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处于发展初期,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办学者的投资和学生的学费,缺少社会的捐赠和政府的补助。另外,缺少校办产业,不能利用校办产业收入来拓宽办学经费的渠道。

2.对筹资活动重视不足。黑龙江省民办高校主要走以学养学的逐步积累道路,对筹资活动重视不够。缺乏筹资模式的运作及筹资方面的专家。

3.缺少政府财政支持。由于政府的财政能力有限,经费主要投放给了公办高校,尽管政府提倡社会力量办学,但是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支持却非常有限,对民办高校的扶植力度远远小于西方发达国家。

4.办学目的的矛盾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高校不应以盈利为目的,但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资本增值是投资人的共同目的,这样就会导致民办高校的投资人与政府在投资目的上存在矛盾。如果投资人只是出于公益目的投资办学的话,民办高校绝不会发展如此迅速,所以,民办高校的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兼具收益性与公益性双重特点,即出资者在保证教育公益性目标的前提下获得资产增值回报。

四、完善黑龙江省民办高校投资模式的建议

(一)从投资主体角度

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性和公益性的双重目标。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更新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机制,学校的一切活动以培养人才为主,否则经济收益和投资回报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要借助市场机制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拓宽筹资渠道,合理利用资金,降低投资风险。企业投资模式在办学过程中应将市场运作模式与教育规律相结合,兼顾收益性与公益性,规划长远发展目标;教育集团投资模式应该缩小管理幅度,分权与授权,激励职业校长;激励各教育层次的专业骨干教师,减少教师工作量;个人投资模式在办学中应注重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克服盲目性和短期行为,拓宽筹资渠道,重视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股份制投资模式应该保持制度优势,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克服不足,进一步完善股份制民办高校管理机制。

(二)从政府角度

只有投资者和政府各尽其责,才能保证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建立明晰的民办高校出资人合理回报的法律制度,保障投资人的财产收益权,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对民办高校的收费、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严格监管,保证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1]付世秋.我国民办高校投资性质分析[J].中国成人教育,2008,2.

[2]明航.民办学校办学模式——产权配置与治理机制研究[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3]李志平,董晓双.从投资模式看我国民办高校的特点——以黑龙江省民办高校为例 [J].教育探索,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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