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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苏辙治水思想

2015-03-17喻学忠

关键词:北流苏辙百姓

喻学忠,周 浩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401331)

苏辙(1039年-1112年),字子由,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著有《栾城集》等,是宋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经学家、政治家,与其父苏洵、兄苏轼合称“三苏”。学术界对三苏的研究以往多集中在苏轼身上,而对苏洵、苏辙研究得不够。近些年来,对苏辙的研究有所改观,有较多的成果问世,主要集中在研究苏辙的生平传记、文学理论、学术思想和作品研究等方面[1],而对苏辙的社会民生思想领域研究涉及不多,尤其缺少苏辙的治水思想研究。

一、重视民生与民力,注重治水符合客观实际

水灾过后百姓饱受水患带来的苦难,人民流离失所,影响到社会稳定,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下,苏辙把缓解百姓的苦难作为治水必须解决的问题。淮南发生大水灾时,他专门上奏《言淮南水潦状》,担心淮南“夏田既已不收,秋田亦复荡尽。前望来年夏麦,日月尚远,势不相接,深可忧虑”,建议朝廷“及今未至阙绝之际,速行取问本路提转发运司,令具诸州灾伤轻重次第,见今逐州各有多少粮食,可以赈济得多少日,如将来乏绝合如何擘划施行,立限供报。所贵朝廷得以预先处置,小民不至失所”[2]871。可见,他希望能在发生粮食危机前,未雨绸缪,提前谋划赈济灾民救济粮食,使灾民不至于受冻挨饿、流离失所,维持生活的基本稳定。

作为一代文学家,苏辙在其文学作品中对水灾也有反映。如,《和子瞻开汤村运盐河中督役》:“不督雨中役,安知民力殚?……山河不自保,疏凿非一端,讥诃西门豹,仁智未得完,方以勇自许,未卹众口欤。天心闵够劳,雨涕为汍澜,不知泥滓中,更益手足寒。谁谓邑中黔,鞭箠亦不宽?王事未可回,后土何由乾?”[2]99在《苦雨》诗中写道:“忽作连日雨,坐使秋田荒。出门陷涂潦,入室崩垣墙,覆压先老稚,漂沦及牛羊。余粮讵能久,岁晚忧糟糠。天灾非妄行,人事密有偿。嗟哉竟有悟,自谓予不戕。造祸未有害,无辜辄先伤。簟瓢吾何忧,作诗熟中肠。”[2]1458曾在基层为官的苏辙,目睹了百姓的重役负担和多雨带来的室崩垣墙、秋田荒芜和漂沦牛羊等艰辛的生存状态。其作品中的“不督雨中役,安知民力殚”和“天灾非妄行,人事密有偿”等表明了他对广大生活艰辛百姓的同情心,字字流露出其以民为本的思想,重视百姓苦难。

元丰五年(1082年),河归北流后,依然决溢不断。元祐元年(1086年)十一月,秘书监张问“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分引水势入孙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回河东流之议复起。大臣文彦博、吕大防、李伟等力主回河东流;右相范纯仁和苏辙等则主张维持北流,反对回河。苏辙曾连上三疏,极力反对回河,其意见中多次体现了其关心民生与民力的思想。元祐三年(1088年),苏辙上疏称,“方河朔灾伤困弊,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窃叹”,“纵使两河并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费又倍矣”,反驳了黄河北流致“恩、冀以北,涨水为害,公私损耗”的说法,极力主张停止回河之役,避免灾伤困弊,增加百姓负担。次年八月,苏辙再次上疏称:“臣愿急命有司,徐观水势所向,依累年涨水旧例,因其东溢,引入故道,以纾北京朝夕之忧。故道堤防坏决者,第略加修葺,免其决溢而已。至于开河、进约等事,一切毋得兴功,俟河势稍定然后议。”可见,此次上疏,是在治水的基础上,力行节约,希望能对道堤防坏决者略加修葺。元祐五年(1090年)二月、九月,苏辙又两次进言谏阻东流,称“修河司若不罢,李伟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担忧河朔生灵的安居[3]1547。

在朝臣讨论开孙村引导黄河东流时,他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惟是时民力凋弊,堤防未完,北流汗漫,失于陂障。由是元祐之初大臣过听,始开孙村之议,欲导河使东,以复故道。此议一起,都水官吏,侥倖回河之功,河上使臣壕寨,利在差遣请受,相与唱和,争请回河。自是公私困竭,河北、京东、西之民为之不聊生矣”[2]1022,“臣顷闻朝廷议罢囘河,来年当用役兵开河分水。臣以为天下财赋匮竭,河朔灾伤之后,民力未复,未堪此役,辄奏言不便”[4]10116。苏辙之所以反对黄河东流,主要是从“民力凋弊”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财赋匮乏,灾伤发生之后民力尚未恢复,如果再兴开河分流的劳役,那么百姓将无法承受如此沉重的负担。苏辙认为黄河东流,既损百万百姓的利益,分水之利也不长久,“分水虽善,其如北京百万百姓生灵每岁夏秋常有决溺之何!且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故道虽中间通流,两边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5]41。尽管苏辙归纳“黄河东流之害,凡三事”,然而,他的反对意见未被采纳[6]801。在河流水性已经顺畅的情况下,哲宗亲政后,朝廷却采用了文彦博门下士人刘奉世的建议,引导黄河北流,“而辙亦以罢政”[6]801。由此可见,不尊重水性而随意改道容易造成新的灾害,对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很大的威胁。苏辙以此作为出发点,对刘奉世、文彦博的作法提出了强烈的抗议,流露出其关心百姓疾苦的心态。在治理黄河水灾时,苏辙还强调治水必须符合客观实际。苏辙担忧地指出:

昔先帝自河决导之北流,已得水性;堤防未立,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只为数年朝廷要回河,故王孝先、吴安持等横生河事。昔者北京已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滥,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却入合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只自建议回河,先塞此三门,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连年告急。东流既久,故今之东流遂多于往岁。见今大臣力主分流之说,然分流有利害。何者?每秋水泛涨,分入西流,一时之间,稍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5]42

苏辙认为自先帝开始引导黄河北流之后,水性已经稳定,由于没有建设堤防,所以决溢乃是正常的事情,但三斗门的建设是很好的解决河流泛滥的措施,使北京并没有大的危机。但是王孝先、吴安持提出的分流之说并没有提出彻底解决避免决溢的方法,而与此同时却会带来缓则生淤等新的问题。由此,他主张应该尊重河流既定的水性,分流有利弊,会产生稍免决溢与缓则生淤两种结果,所以要谨慎的衡量利弊,避免草率的决定,强调治河必须符合客观实际。故苏辙对朝臣范百禄、赵君锡注重实际的治河理念与措施表示赞赏。苏辙认为,“孙村以东,故道高仰,势决难行。是时,大臣之议多谓故道可开,西流可塞,朝廷因遣范百禄、赵君锡亲行相度”,“而百禄等既还,皆谓故道不可开而西流不可塞。何者?地形高下,可指而知;水性避高趋下,可以一言而决。故百禄等不敢蒙昧朝廷,希合权要,效其成说,而致之陛下,陛下亦知其言明白,信而行之,中外公议,皆以为当”[4]10416。苏辙认为在地形高下的情况下,水性是避高趋下。如果开故道则会产生新的灾情,同时对范、赵二人忠于职守,真实反映情况,如实上报朝廷的行为大加赞赏,劝告皇帝不要轻信朝中的开故道的提议,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可轻易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下盲目做出开故道的决议。苏辙还曾上奏曰:“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似此站稳而行,方是朝廷处置。若要行险,徼倖万一成功,此则水官之意,臣不敢从。”[5]42苏辙打算在夏秋时候仔细观察河势情况而决定河流东流或北流,治河方法的运用应该根据河流的实际情况决定,水若东流会产生的“北流不塞自当淤断”,水若北流则会产生“北河如旧”的结果。可以看出他注重治水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的思想。

二、治水事关国防安全与社会稳定

在苏辙的治水思想与实践中,他还认识到了河流的治理关乎国防安全。苏辙曾给哲宗上奏道:“臣之愚怯,常恐天灾流行,水旱作沴;西羌旅距,边鄙绎骚;河议失当,赋役横起。三者有一,大计不支。虽使桑羊,流晏复生,无计从出矣,而识于臣之弩下乎?”[7]1400苏辙看到了水旱作沴与边鄙绎骚之间的关系,认为河议失当会给西羌以可乘之机,威胁到边境安宁,而且会造成赋役加重,造成难以解决的困境。他还强调:“元丰中,河决大吴。先帝知不可复还故道,因导之北流。水性已顺,惟河道未深,堤防未立,岁有决溢之患,本非深虑也,元祐初,朝廷未能究悉河事。文潞公为太师平章事,为重臣,微仲、安厚柳从而和之。始谓河行西流入泊,泛久必游浅,异日或从北界北入海,则河朔无以御狄。”[5]40苏辙认为黄河北流,虽然岁有决溢之患,但是并没有大的危害,朝廷如不仔细了解河流的具体情况而选择西流,将来必会造成淤浅,失去御狄的屏障。同时代的范祖禹也有类似的看法:“今回河之役,不知几渠?而自困民力,自竭国用,又多杀人命,有不可胜言之害,此乃西北一虏所幸也。是以臣与傅尧愚极言论列,实以河北数路生民休戚,国家安危轻重所系。”[7]1402由此可见,这在当时也是一种比较认可的观点。

苏辙虽然认为河流的治理关乎国防安全,但他反对轻易夸大河流影响国防安全的作用,既不可夸大来自北边的威胁,也不可忽视北狄的影响,对此应作理性判断:

今河既西行,则西山一带胡马可行之地已无几矣。其为边防之利,不言可知。然议者尚恐河复北徙,则海口出虏界中。造舟为梁,便于南牧。臣闻虏中诸河,自北南注以入于海,尽地形北高,河无北徙之道,而海口深浚,劳无徙移。臣虽非目见,而习北方之事者为臣言之大略如此,可以遣使按视图画而知。此河入虏界,边防失备之说不足听。[2]922

苏辙以客观的态度详细地分析并反驳了议者们所担心的边防安全问题。

与此同时,苏辙还认识到了河流的治理关乎社会稳定。他在《南京祈晴请辞》感叹:“嗟民之艰,丰岁常少。粤维兹夏,牟麦小熟。饥者未饱,而淫雨为沴。秋稼殄瘁,沦为涂潦。宿藏将尽,岁计莫续。盗贼将起,犴狱充斥,民之无辜,谁为此祸?”[2]557苏辙看到了淫雨与饥荒,饥荒与盗贼将起之间密切联系。时刻关心百姓冷暖的士大夫,深深地忧虑水灾会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宋初的王小波、李顺起义,是由宋初的统治给广大的四川百姓带来了严重的压迫而爆发的,给全国带来了广泛的影响。有学者即指出:“苏辙、苏轼兄弟在四川地域文化的特殊耦合中淬炼出的具有强烈国家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担当意识的顶尖士大夫,比起同时代其他的政治地理、生态、资源相当,甚至更加强势的地域涌现的绝大部分士大夫更少矫情和沽名钓誉,基于对宋朝皇帝特别感恩,对国家盛衰和民众休戚舍我其谁的担当心理和纯朴自然的思想感情。”[8]苏辙在四川的特有环境中形成了比其他地区士人更强烈的忧患意识,再加上北宋在对外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客观现实下,国家民族大义的思想感情也加剧了其对国家安全的担忧。

三、释道思想对其治水思想的影响

苏辙的释道信仰对其治水思想有重要影响。苏辙主要信奉佛教与道教,但他不是一味地醉心于虚无缥缈的虚幻世界之中,而是注重实践,没有脱离现实世界。有学者认为:“苏辙信仰佛教,但他与宋代一般士大夫的佛教有一点不同之处即是他注重实践,身体力行。”[9]这一特点使他的治水思想重视民生与民力,关心百姓的疾苦,同时使治水措施必须符合客观实际而不是脱离实际的臆想。苏辙曾请求派遣官员查看灾民的情况,以便使百姓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摆脱“民贫无告”的状况,“特差无干礙水部官重行体量。若信如象求所请,特赐施行,不胜幸甚”[10]321。在这一过程中也寄托于祈求神灵来达到缓解灾情的目的,“驱除阴云,导迎秋旸,神实能之。疏放流潦,改种秋稼,民实望之。道民之言,徼神之福,吏实职之。苟克有应,敢忘其报”[2]551。苏辙祈神希望百姓摆脱水患带来的危害,上天如果能够达成这一愿望将会报答神灵。从“道民之言,徼神之福,吏实职之”可以看出苏辙的责任意识,从侧面反映出他希望寄托神灵的保佑来造福于百姓的心态。“苏辙晚年虽然以释道修养身心,然而终于无法在消除现实真实的虚空中寻找到精神的支点,最终仍然落脚于儒家的现实关怀。”[11]

苏辙信仰释道,但是并没有脱离现实,立足点仍然在实际的基础上,没有完全卷入到释道的脱离现实的状况。“苏辙强调自然无为以‘知之明’为前提,以物理人情为依据。老子的‘微明’是对道的神秘体悟,没有指明从物理人情中体道的认知途径。苏辙将体道与知物理明人情相统一,把自然无为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12]注重现实,在治水的实践中充分认识到了实践立足于现实的客观重要性。治河工程本就应该立足于客观的地形、水势等条件而采取最合适的方法。苏辙在治水过程中也把注重现实的精神注入了治水行动中,在分流、回河等具体的行动中得到充分反映。苏辙对苏颂正确的治河方法大加赞赏:“软堰本自不可作,然臣本论水官,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若今依旧供职,病根不去,今后准前妄作,万一朝廷照管不到,行其所言,河朔生灵被害不小。苏颂所乞差官按实非,明示赏罚,此言极当,乞依此施行。大抵安持小人,不可信用。”[5]34苏辙认为软堰不可作,如果朝廷施行水官妄造的建议,那么生灵将要被害,认为苏颂派遣官吏根据是非曲直进行赏罚的做法“极当”,希望朝廷能“依此施行”。对治水行动中存在的欺罔现象表示愤慨。对此,他曾严厉批评:“小臣急于利禄,不领可否,随而和之于下;上下胶固,以罔朝廷。其间正言不避权要,才一二人耳,然耳非本职,亦不敢尽言。”[7]1401而关注治水中存在的欺罔问题也是其注重现实的表现。他又上疏道:“今河已安流,契丹无变,而强生疮痏以扰之,非计之得也。故臣愿陛下断之于心,罢此大役,唯留神察之。自河决小吴,于今九年,不为不久矣。然虏情恭顺,与事祖宗无异。”[2]926希望圣上罢免这次兴起的劳役,不要草率决定。同时不要增加百姓负担,使百姓受到伤害。这体现了苏辙从客观实际出发,理性地分析了当时的河流与边防安全的实际状况。

四、儒学思想是治水思想的源头

苏辙作为北宋的一代名儒,所以儒学的仁义礼智信观念深刻地铭刻在其心中,特别是儒家“仁”的思想具有重视民力、注重社会和谐的一般因素,对苏辙一生的处事、交游、为官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仁”要求重视百姓的疾苦,百姓的疾苦反映了政府统治的成败得失,是检验政府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思想内容上,三苏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喜言得失成败,罕及纲常伦理”[13]。三苏以实际的成败得失来看待事情的成败与否。当水灾的发生时,广大灾区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如果不能合理地应对水患留下的问题,这就是政府的失职表现。这种思想对苏辙的影响是他重视下层人民疾苦的深层次原因。

“实际上儒家传统是经世致用,向来关注人事等形而下的方面,对于形而上学不太用心。苏轼、苏辙反对性命之学,期望恢复儒学正统。”[14]苏辙期望恢复儒学重视经世致用,关注人事等正统,而治水关系到灾区百姓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赋税的征收及社会安定和谐,现实的境况让苏辙必定重视治水的行动,在治水的行动实践中实现经世致用的抱负。

苏辙曾在《南京祈祷文七首》中呼吁:“宋维大都,兵食夥繁。一岁之奉,仰于诸藩。自河为灾,千里汗漫。邻邑告病,我邦独完。赋税百须,所恃惟田。终岁不雪,麦将大乾。患始于民,卒造于官。”[2]553他充分认识到“赋税百须,所恃惟田”的重要关系,认识到了农业等基础性地位。他比一直处于庙堂之高而无基层工作经历的士大夫们更能了解百姓的冷暖。由苏辙治水思想和实践来看,他是一位非常有担当的官员,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作用。而儒学思想中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使苏辙内心中怀有保境安民的远大抱负。“仁”的思想贯穿于苏辙治水实践的始终,心中装下了百姓,站在更高的层面重视百姓的疾苦与社会稳定的联系。同时苏轼、苏辙两兄弟之间的深厚情谊应当对苏辙的治水实践也产生了重要影响。“辙与兄进退出处,无所不同,患难之中,有爱互笃,无少怨尤,近古罕见。”[3]10837兄弟二人情谊使他们在思想上相互影响,如苏东坡在杭州时疏浚西湖而名留青史,苏轼的潜移默化影响到苏辙在治水中的行为。

综上所述,苏辙的治水思想重视民生与民力,注重治水符合客观实际,重视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建设治河工程的同时不能加重百姓负担,在选择治水的具体方法上要充分考虑到河流的水性和客观规律。另外,治水事关国防安全与社会稳定,既客观分析了河流对边防的威胁,又强调不应过分夸大河流的不利影响。苏辙的释道信仰注重现实而不脱离实际,使他在治水的实践过程中的行为也比较切合实际。儒学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也让他在治水的实践中把“仁”的思想融入到治水行动中。他的治水思想,最终目的是为维护北宋政府的统治,这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而爱民、求真、实践是苏辙治水精神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未脱离北宋时代儒家读书人的时代局限性。

[1]李冬梅.苏辙研究综述[J].许昌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111 -114.

[2]苏辙.栾城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5]苏辙.龙川略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2.

[6]王偁.东都事略[M].济南:齐鲁书社,2000.

[7]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8]谭平.文化传播与国家安全——苏轼、苏辙对宋代文化信息安全的谋划[J].中华文化论坛,2013(3):74 -82.

[9]张煜.苏辙与佛教[J].宗教学研究,2006(3):87 -91.

[10]曾枣庄,刘琳.全宋文(094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11]吴增辉.从省之又省到圆融三教——党争与贬谪与苏辙思想脱变[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19 -24.

[12]程梅花.论苏辙立足老子的哲学思想[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6):76 -77.

[13]粟品孝.宋代三苏的史论[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1 -6.

[14]叶平.苏轼、苏辙的“性命之学”[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6):86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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