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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视野下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生命诗学

2015-03-03

山花 2015年22期
关键词:济慈华兹华斯拜伦

王 颖

现代性视野下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生命诗学

王 颖

19世纪的浪漫主义运动是现代性的第一次自我批判。浪漫主义诗人弘扬感性、艺术和美来对抗理性,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由于个人经历、个性气质等不同,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生命诗学各具特色,但大体上都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的色彩。探索他们在现代化进程中的生命体验和感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我国关于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研究很多,但在现代性的视野下,关注他们的生命诗学的研究还不多。生命诗学是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其大致含义是指直接指向人的生命,以生命观照为核心内涵,展示生命形式,同时赋予生命以审美关怀。[1]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欧洲,英国的工业革命如火如荼,现代化的进程中,理性、计算、功利、物质成为社会的主导,现代性的核心原则就是理性原则。当理性的大潮成为社会的主流时,非理性的潜流也在暗波涌动。正如德国思想家马丁·亨克尔所说,“浪漫派那一代人实在无法忍受不断加剧的整个世界对神的亵渎,无法忍受越来越多的机械式的说明,无法忍受生活的诗的丧失。……所以说,我们可以把浪漫主义概括为‘现代性的第一次自我批判’。”[2]浪漫主义诗人要以感性、艺术和美来对抗冷冰冰的理性,由此,创造了人类诗歌史上辉煌灿烂的一页。在高度理性的压抑下,他们努力展现本真自然的生命形式,对人类的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都做了深入的思索。反思他们各自的生命诗学,对于今天的现代化进程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浪漫主义的先驱:彭斯与布莱克

苏格兰诗人彭斯被称为“天授的耕田汉”。彭斯由于家境贫寒,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很小就下田劳动了,仅仅活了37岁就在贫病交加中离开了人世。彭斯短暂的一生,是放纵的一生,恋爱多次,也写下了无数的爱情诗篇。其中,广为流传的是《一朵红红的玫瑰》和《约翰·安特生,我的爱人》这两首情深意切的诗篇。彭斯的爱情诗最重要的特色是乡野之爱,自然之爱,总带着一种田园野味。例如《麦田有好梗》《走过麦田来》《青青苇子草》《郎吹口哨妹就来》等。这种爱情可以说是来自自然本能,抛弃了一切社会因素,只源于自然性的吸引。这种活泼的自然生命,是富有生机的,是与当时社会的功利、计算、理性背道而驰的,因此,显得无限美好而珍贵。

除了爱情外,彭斯也写友情,《往昔的时光》这首诗直到如今还在世界各地传唱。对动物,彭斯也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如《老农向母马麦琪拜年》《给小鼠》等诗。彭斯还写过大量讽刺诗,讽刺教会与上流人士;他还支持过法国大革命,颇具民主精神。在那个理性彰显的时代,从苏格兰田埂上走来的诗人彭斯,无疑给我们绘制了一幅最美的乡野风俗的图画,他笔下生命的野性,也总是与文明、秩序、虚伪相对立。这就是彭斯的生命诗学。

威廉·布莱克出生于伦敦的一个袜商家庭。他也没受过正规教育,成年后成为一名雕刻匠。18世纪,理性主义和唯物主义盛行,而布莱克对此是反对的。在诗作《天国与地狱的婚姻》中他批判代表理性的上帝,赞美代表肉体的撒旦,这宣告了一个崇尚激情、想象的浪漫主义的新时代的到来。

布莱克对生命的认识最深刻的是他的二元对立思想。他的代表作《天真之歌》和《经验之歌》说明的就是人类心灵的两种对立状态。“天真”是最初的、原始的、没有受过污染的状态。而人是不可能永远停留在天真状态的,总要历经世事,进入经验状态。“经验”是成熟的,饱经世故、风霜的。在经验状态里,人类无比怀念最初的天真。

来自湖畔的思索: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

威廉·华兹华斯出生于英国坎伯兰郡的考克茅斯。年轻时的华兹华斯,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曾经两次赴法,支持法国大革命。但是,法国大革命的血雨腥风,拿破仑上台后的穷兵黩武,使华兹华斯的革命理想终于破灭。1795年,华兹华斯在英国西北部的湖区安顿下来,从此不再革命,人也逐渐由年轻时期的激进转向保守。华兹华斯为什么退出革命,这与他对生命的认识有关。法国大革命打着“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号,但是,事实证明,那只是一个乌托邦的幻想,反倒杀害了很多无辜的生命。华兹华斯渴望人类能够像大自然一样美好,而不是陷于杀戮之中。这是对生命的思考与尊重。

华兹华斯对生命的尊重,不仅体现在对人的生命上,还体现在对动物的生命上。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在他眼中都充满了灵性。在《致蝴蝶》《鹿跳泉》等诗歌中已经体现出一种自发的生态意识。

华兹华斯对生命的认识还体现在他对生命具神性的认知上。他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儿童是成年人的父亲。”[3]在儿童出生之时,伴随着神性,以后,当儿童日益长大,“这灵光在成人眼前渐渐暗淡,终于消失在寻常的日光中间。”[3]他又是一个泛神论者,认为“上帝创造的万物/不管多低贱/形象多卑下、野蛮/即使最讨厌、最蠢的/都不会完全与善无缘”。[3]相对于其他放纵情感的浪漫主义诗人来说,华兹华斯的生命诗学体现出一种理性的色彩。他推崇中世纪基督教的理性与秩序,主张良善、责任。这是难能可贵而又对生命有深度的认知。

柯勒律治出生于一个清贫的牧师家庭。九岁父死,十岁被送往伦敦基督慈幼学校。1791年入剑桥耶稣学院;一度化名从军,当过几个月的龙骑兵,1794年不曾获得学位便离开了大学。青年时期的柯勒律治是非理性的,负债、饮酒,支持法国大革命,充满民主思想,甚至打算和友人一起去美洲创办一个乌托邦社会,当然,这个乌托邦计划后来流产了。

柯勒律治后来染上了恶习,吸食鸦片。鸦片毁坏了他的身体,消磨了他的意志,使他失去了爱妻、家庭和朋友。除了依靠鸦片来治疗身体的病痛外,他开始依赖鸦片为他带来的幻想。据柯氏称,《忽必烈汗》就来自吸食鸦片所带来的幻梦。柯勒律治的另一首名诗是《古舟子咏》。诗歌大意是一个古舟子误杀了一只信天翁,受到惩罚,后来忏悔得救的故事。这首充满神秘色彩的诗歌体现的是一种敬畏生命的精神。从基督教的角度看,这首诗讲述的是关于原罪与爱。古舟子射杀信天翁,源自人性中的残忍,这是人固有的罪,最终需要爱的救赎。这首恐怖与神秘的诗歌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宗教的教诲。尽管柯氏一生放浪形骸,但他内心对于生命的认知还是要归于基督教的忏悔与博爱。

摩罗诗人的反抗:拜伦与雪莱

以拜伦和雪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积极或革命的浪漫主义流派被称为摩罗诗派,他们的生命诗学最大的特点是追求民主和自由,反抗剥削和专制。扶助弱小者摆脱被奴役的命运,是他们追求的最高生命价值。

拜伦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童年时父亲就离家出走,留下脾气暴躁的母亲和天生跛脚的拜伦。拜伦极为敏感自卑,从小就养成了孤独、叛逆和反叛的性格。成年后以一系列惊世骇俗的作品震惊文坛。

在拜伦身上,感性绝对要超过理性。他是一个热爱现世生活,主张享受生命的人。“让我们无限珍惜现实生活。”[4]他奉行享乐主义原则,挥金如土,追求豪华的生活,通宵达旦的享乐,追求虚无的爱情。“让我们期待着快乐的日子吧。”[4]这似乎是古希腊世俗人本主义意识的传承。

1816年,拜伦在意大利参加了烧炭党人反对奥地利统治的秘密活动。1821年烧炭党人起义失败,拜伦感到十分悲痛。这位自由的使者决定前往战火纷飞的希腊。那里正在进行反对土耳其统治的民族解放斗争。他在希腊受到热烈欢迎,被推认为军统帅。然而,由于热病,他不幸死于希腊军中。他的死是一个战士的死,为了真理和自由而死。

雪莱是一个富家子,1810年进入牛津大学。1811年,他发表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小册子《无神论的必然性》因而被牛津大学开除。他还因为两次惊世骇俗的婚恋而饱受非议。

他一生创作了大量反对暴政、追求民主自由的诗篇,《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麦布女王》《伊斯兰的起义》《暴政的假面游行》,等等。他是坚持到底不妥协的战士。在《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一诗中,他一改埃斯库罗斯设计的让普罗米修斯与宇宙主宰朱庇特和好的结局,而是让赫拉克勒斯解救了普罗米修斯,天神朱庇特被打进地狱,这显示了与封建暴君斗争到底的精神。在《西风颂》一诗中,他更是吹响了乐观的革命号角:“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生命的绝唱:济慈

济慈出身低微,他的父亲是马夫的领班,在他八岁时就坠马身亡;十四岁时,母亲死于肺痨。济慈十五岁就到药剂师那里做学徒,20岁成为药剂师。23岁时,他染上了当时流行的肺病;他爱上了芳妮·布劳恩小姐,但他的健康状况和经济收入使结婚成为不可能。可能是由于身体的衰弱,他对生命的渴望越发强烈,对俗世的热爱也越发执着,味觉、嗅觉、听觉、视觉分外敏感,形成了包罗万象的感觉主义。从这一点上讲,济慈体现了一种唯物主义的生命观。《秋颂》创作于1819年9月,那时,济慈已经身染重病。可是当他看到美丽的秋天时,仍情不自禁地描绘了一幅绚烂的秋图。在视觉上,有“压弯了果树的苹果”、“变大的葫芦”、“外壳胀鼓鼓的榛子”、迟到的开放的花”;嗅觉上,有“罂粟的浓香”;听觉上有“蚊蚋悲哀的合唱”、“绵羊的鸣叫”、“歌唱的蟋蟀”、“知更鸟的百啭千鸣”、“燕子的呢喃”;色彩上,则有“层层云霞把渐暗的天空照亮”、“玫瑰的色泽”。[5]正如勃兰兑斯对他的评价:“对于音乐,他有一双音乐家的耳朵;对于光和色彩的变化,他有一双画家的眼睛。而且,他长于描述不同,一切不同种类的声音、气息、味道和嗅觉。在这方面,他拥有一个会使任何最伟大的诗人都感到嫉妒的丰富多彩的语言宝库。”[6]《夜莺颂》是广为传诵的名篇。在西方,夜莺是一种凄美的鸟。月圆之夜,它在高高的玫瑰树枝上吟唱着它的爱情之歌,直到鲜血流出嘴角,力尽而死。这是一种为爱情殉道的鸟,又何尝不是诗人自己的写照?诗人借着夜莺的形象表达了自己对于生命的留恋,对现实的厌弃,对爱情的渴望,对死亡的向往,可谓千古绝唱。

结 语

大体上讲,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生命诗学主流是非理性的,其中也夹杂着一些理性的思索。在理性至上,充满功利主义的现代化进程中,英国浪漫主义诗人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而他们引发的非理性的潮流渐渐汇聚成20世纪的非理性大潮,尼采、柏格森、叔本华、弗洛伊德……提倡个体的生命体验、直觉、本能、欲望,一个辉煌的重视个体生命的时代到来了,而浪漫主义是其先驱。

[1]吴投文.沈从文的生命诗学[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7.

[2]刘小枫.诗化哲学[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7:6.

[3]华兹华斯.华兹华斯抒情诗选[M].黄杲炘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

[4]拜伦.地狱的布道者——拜伦书信选[M].张建伟,施晓伟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54,55.

[5]济慈.济慈诗选[M].屠岸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21.

[6]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四分册)[M]徐式谷,江枫,张自谋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168.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代性视野下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生命诗学研究”(项目编号SZ141284),廊坊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LSWY201408。

王 颖(1977—),女,辽宁建昌人,蒙古族,硕士,廊坊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高级访问学者;研究方向:欧美文学与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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