嬗变与传统:论华北乡村妇女婚姻生活
——以晋察冀、晋冀鲁豫根据地为视角
2015-02-13曲晓鹏王荣花陈述芬张永刚
唐山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曲晓鹏,王荣花,陈述芬,张永刚
(1.华北理工大学 社科部,河北 唐山 063000;2.河北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1;3.河北大学 宣传部,河北 保定 071002)
嬗变与传统:论华北乡村妇女婚姻生活
——以晋察冀、晋冀鲁豫根据地为视角
曲晓鹏1,王荣花2,陈述芬1,张永刚3
(1.华北理工大学 社科部,河北 唐山 063000;2.河北农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1;3.河北大学 宣传部,河北 保定 071002)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晋察冀、晋冀鲁豫根据地传统的婚姻习俗、婚姻制度进行了改造,妇女婚姻生活呈现出显著的变化。但婚姻改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婚姻制度并非是一个简单的社会行为,而是文化、习俗、经济、心理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仅凭某些政策法令在短时期内就完成对传统婚姻的改造是不现实的。所以,根据地传统的婚姻习俗并未从根本上被撼动,妇女的婚姻生活在很多方面仍延续着传统的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
晋察冀根据地;晋冀鲁豫根据地;乡村妇女;婚姻生活
晋察冀、晋冀鲁豫边区大多地处封闭和半封闭的山区,这些地区交通闭塞、经济贫困、文化落后。抗战前,妇女被束缚在家庭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没有地位,受社会歧视,过着愚昧无知的生活。毛泽东曾对妇女无权状况作过深刻的分析:中国的男子,普遍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政权、族权、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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