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犯罪要点问题探析——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切入
2015-02-13王唯宁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王唯宁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
土地犯罪要点问题探析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切入
王唯宁
(北京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1)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大量城市土地、农村宅基地以及农村耕地被非法占用、违规开发,修建厂房或小产权房,这不仅扰乱了我国的土地管理秩序,更是对国家土地政策和人民生活环境的破坏与威胁。由此,笔者以土地犯罪为研究起点,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小产权房、职务犯罪以及量刑轻缓三个要点问题,发现了法律适用上与行刑结合上存在的诸多弊端,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土地犯罪;小产权房;职务犯罪;量刑
一、土地犯罪的涵射
土地犯罪,指自然人或单位在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过程中,实行的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它本来主要指直接破坏土地资源的犯罪,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的流转日益频繁,这也导致在其流转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多的职务犯罪,因此,土地犯罪在现今有了更广泛的涵射。具体包含:(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2)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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