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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小说中“傻子”形象的存在主义解读

2015-02-13廖敏芳

关键词:尘埃落定阿来少爷

廖敏芳

(广西大学 文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1)

【文学】

《尘埃落定》小说中“傻子”形象的存在主义解读

廖敏芳

(广西大学 文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1)

《尘埃落定》是“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人”阿来极具影响力的一部小说。它以一个“既傻又不傻”的“傻子”视角描述了在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非常态社会里,为了生存,人与人、人与命运的斗争中表现出来的各种人性本相,在人性异化的土司社会里,这一群人注定是要失败的,最终,人、人生、战争、欲望、财富都变成了尘埃,走向虚无。通过运用萨特的存在主义相关观点,从这一个“傻子”,“傻子”与他者,“傻子”的存在与自由等三个方面,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文本中这一个“傻子”形象的个体与自我、与他人、与社会存在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冲突的关系。

尘埃落定;傻子;个体;存在主义

《尘埃落定》可以看成一个关于19世纪上半叶康巴藏区土司奴隶制社会如何走向灭亡的历史故事。小说以麦其土司家族为中心,涉及一系列的重大历史事件:国民党军官教麦其土司在藏区种鸦片、土司之间的罂粟花(鸦片)战争、(人为的)粮荒和饥饿、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土司之间的边境贸易市场、梅毒流行、解放军(红色军人)进藏、藏区土司政权瓦解等等。但是作者没有刻意地对战争、重大事件进行宏大叙述,而是将更多的关注投向了在特定历史境遇下相关人群的生存状况、人的命运、个体的生命体验,这些生命体验无关乎道德标准,而以人的丰富个性为主。这与萨特的存在主义某些观点有不谋而合之处。萨特的存在主义以人为本,一方面肯定个人的自由存在和存在价值,另一方面探讨个人与自我、他人、社会的关系。

一、这一个“傻子”——人类社会中的个体

存在主义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的存在问题,而这里的人侧重点不是群体或人类,而指具体的个人,同时,这个人也是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个体。人一方面像其他生物一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客观存在,即“自在的存在”;另一方面,人通过与客观自在的存在发生联系,从中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并通过有意识的行动实现人的本质对象化,这就是“自为的存在”。有了这种主客互动的“自为存在”,人相应地产生了各种主观、直接的情绪体验,如存在主义常常提及的烦、孤独、迷惘、绝望等等。《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也强调作品人物命运、情感的重要性,(文学)“打动我们的是命运跟情感……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文学作品,如果没有把命运、情感这两个东西表达好,再多的思想、价值观都是白搭”[1]511。阿来还指出文学作品中普遍的情感跟价值观可以通过特殊的个体、事物反映出来,“更经典的表达就是‘这一个’,表达‘这一个’,最后要激发的是所有的”[1]511。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作者阿来的普世价值观通过以少见多的方式,从“傻子”这个典型形象的命运、生命体验折射出一个族群、民族或人类普遍经历过的命运、情感体验、生命价值观。比如说,《尘埃落定》里的麦其二少爷“傻子”,他身上有着看似的“傻”样和实质“不傻”的两面性,多数情况下,好运气都落到了这个“傻子”身上,这就是我们通常认为的“大智若愚”、“傻人有傻福”。在文本中,“傻子”会常常自问“我是谁?”“我在哪里?”纵观人类发展史,不仅是“傻子”,还有其他人,甚至整个族群、人类也曾经在变换的时空境遇中思考着自我存在的意义。个体的人也是社会中的人,个性中有共性,这个“傻子”就是人类“集体无意识”中深藏的另一个自我。

共性中有个性,就像“傻子”也和正常人一样从属人类这个群体,只不过“傻子”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人群。存在主义关注着“个体的人”,萨特在他的著作《存在与虚无》中也提及“这个”的概念,“这个”可以理解为一种质的存在,“质不是别的,它是‘这个’在它与世界的或其他‘这个’的一切外部关系之外被考察时的存在”。[2]176借助马克思主义中质变、量变的关系说,我个人是这样理解萨特所说的“这个”的存在的:相对于外部空间来说,“这个”质的存在是绝对的,它具有区别于其他物质的特殊基质,“这个”质在回答类似于“它是特指的东西而非他物”的问题。比如说,有个人叫张三,张三就是张三,哪怕他生、老、病、死,还是“这个”我特指的张三,而不是牛、马、树或者李四、王五等其他人;相对于时间概念来说,“这个”质自身也在发生变化,“这个”的存在全貌是通过分裂、间断的碎片显现出来的,“比如,我们永远不可能看到风景的全部,而只是看到不同的东西,它们就像一系列分裂着的‘这个’的集合”。[2]176反过来,通过与“这个”存在有关的间断碎片,我们去拼凑“这个”存在的全貌,去窥见“这个”存在背后本质的东西。

这个“傻子”与众不同。在中国近现代的文学作品中,存在着不少具有历史感的“傻子”形象。如丙崽(韩少功《爸爸爸》)和王一生(阿城《棋王》)两个“傻子”身上体现出中国传统道家文化中或“和谐”或“无争”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揭露出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守旧拒新的惰性和缺乏创新性的弊端。阿Q(鲁迅《阿Q正传》)身上既有农民的质朴、勤劳,又有封建文化的劣根性:愚昧、麻木、守旧。但是,《尘埃落定》里的“傻子”少爷是个顺势而为的聪明“傻子”,作者阿来也承认“傻子”少爷大智若愚,“在塑造傻子二少爷这个形象时,……我想到了多年以前在短篇小说中描绘过的那个民间的智者阿古顿巴。憨厚而又聪明的阿古顿巴。面目庸常而身上时时有灵光闪现的阿古顿巴。在他一系列的故事中,他从没有复杂的计谋和深奥的盘算,他用聪明人最始料不及的简单破解一切复杂的机关。于是,我找到了塑造傻子二少爷的方法,那就是与老百姓塑造阿古顿巴这个民间智者的大致方法。”[3]506可见,“傻子”少爷不是个平凡人,而是个半人半神的形象。他先知先觉,具有全知全能的神一般的预见性,他能预见新教喇嘛翁波意西的到来、麦其土司的强大、哥哥的死、藏区土司制度的灭亡以及自己的死。他智勇双全,有着智者的聪明和通融,以随和和慈悲赢得下人们和百姓的爱戴,以自己的能力、谋略、行动给老百姓带来幸福和自由。可是这么一个智商、情商很高的人怎么会被公认为“傻子”呢?

透过现象看本质,在这篇小说中,问题出在没落的土司统治上,它造成社会的人性异化、聪明和愚蠢颠倒,“在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过渡时期,社会总是显得很卑俗;从一种文明过渡到另一种文明,人心猥琐而混沌”[4]。评判“傻”与“不傻”的标准是带有功利性的、荒谬的。在众人眼里,土司以及土司的后代,应该争权夺利、奴役别人。但是“傻子”却是个另类,与他的父亲、哥哥以及其他土司的思维、行为方式格格不入,“傻子”少爷给大家的感觉是不识时务、不谙功利、与世无争,从小就是个外表傻乎乎的人,有恋乳癖,说话、做事没心没肺的。因为天性极少受到异化,他的“傻”无欲无求,所以能不偏不倚地看清事情的本质,没有过多的传统教育框条的束缚,他容易接受新事物,具有超前意识,刚好处在一个非常态的社会中,他第一个在边境开拓贸易市场,这一创举顺应了时代变化发展的需要。不幸的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傻子”一心想当个有作为的弄潮儿,却被命运嘲弄,这是个荒谬的世界,而这种荒谬又是由社会中人性的异化造成的。按理说,岳母茸贡女土司只有塔娜这个女儿,塔娜是“傻子”的妻子,作为女婿的“傻子”迟早要继承茸贡土司的位子,接着因为麦其土司的继承人,即“傻子”的哥哥死于非命的变故,“傻子”理所当然地也会继承麦其土司位子,但“傻子”的强大却引起了父亲麦其土司、岳母茸贡土司的恐慌、害怕,两个老土司顽固守旧、贪恋权利、人性扭曲,对“傻子”的聪明不是认可而是压制、排挤,造成“傻子”少爷由一个土司最佳继承人变成了“多余人”。因为“傻”,“傻子”少爷“傻人有傻福”,同样因为“傻”,即使有土司继承人的空位,“傻子”少爷却没有当土司的命。命运是个荒谬的东西,它给了“傻子”少爷做土司继承人的身份、才能和机会,最终却没有让“傻子”当上土司。

二、“傻子”与他者——“他人即地狱”

“傻子”少爷尽管是个神化人物,但他终归也是个人,一个神秘而又孤独的人,与现实和人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所以,他能细微地体验到命运弄人、生存痛苦。表面上,“傻子”少爷与世无争,实际上,“傻子”少爷内心并未完全“出局”,当感受到权利能给别人带来幸福,“傻子”也有了想当土司的念头。在情感方面,“傻子”真诚地爱别人,也渴望被真爱,但是最终得到的是爱情的苦涩、无奈和孤独。当初,“傻子”对美丽的塔娜一见钟情,并疯狂地爱上这位茸贡女土司的独生女。“傻子”宁愿冒着不当土司的危险,擅自用粮食换得了塔娜做妻子,但是众人公认“傻子”少爷有问题、不正常,这种舆论观点同化了塔娜,她也嫌弃“傻子”,嫁给“傻子”是因为粮食交易而不是出于真心。貌合神离的爱情以及塔娜多次不忠贞和轻浮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傻子”,“傻子”最后悲凉地感到“同得到了东西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东西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是悲伤”。存在主义哲学认为,生活是由彼此互不相连的瞬间组成的,人在每一瞬间里重新再造自己,尽管人有时可以得到某种完美的爱情,但是下一瞬间立即消失。在盲目而混乱的爱情世界里,“傻子”的孤独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

同样,亲情也让“傻子”陷入痛苦和绝望,一种“他人即地狱”的痛苦和绝望。存在主义者萨特在他的《密室》剧作中描写三个丑陋灵魂在地狱里相遇了,地狱就像一个密室,里面只有他们三人,他们相互间进行着言行干涉或阻碍,互相遏制的灵魂感到了压抑和痛苦。萨特借助《密室》里的情境故事形象地表达了这样一个主题:个体和他者之间被扭曲、被破坏的关系就像《密室》里面一句台词所说的“他人即地狱”。萨特在1965年为他的《密室》录音的前言是这样解释“他人即地狱”的剧作主题的:“就我们的自我认识而言,他人实际上在我们内心中是最重要的。不管我对于自己说些什么,里面总加入了他人的评价,不管对于自己的感觉如何,里面也加入了他人的评价。这就意味着,如果我的关系是坏的,我便将自己置于了完全依赖他人的地位,于是我实际上就是在地狱里。世界上有这么一些人就是在地狱里,因为他们过分依赖于他人的评价。”[5]70意思就是说,当个体的人过于依赖他人时,他人的评价会影响到我们的一言一行,如果这种影响是负面、阻碍、束缚的,那么我们可能会感到危机、焦虑,甚至自我否定。

在《尘埃落定》中,以前,“傻子”少爷和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是相亲相爱的,“哥哥因我是傻子而爱我。我因为是傻子而爱他”[6]94。后来,在种粮食还是种鸦片的问题上,“傻子”少爷正确的抉择暴露出的聪明威胁到哥哥的继位,哥哥嫉恨至极,打了“傻子”一个耳光,纯真的“傻子”第一次感受到被人仇恨的滋味,也看到人性的丑恶和阴暗面,兄弟之情荡然无存。“傻子”和哥哥的关系也在一步步恶化,在关于家族兴衰的决策问题上以及扩展麦其家族势力的办法上,“傻子”都是以聪明人意想不到的简单,很好地解决了问题,随后,“傻子”的锋芒毕露和强大,也加剧了哥哥对“傻子”的敌意和害怕。在他们的父亲麦其土司看来,这并不是件好事,因为这将给土司位子的继承带来麻烦,甚至引起争权战争。“傻子”从边境贸易变成富商回家,刚开始,麦其家用紧张的防御代替欢迎,明显地,麦其土司家不再团结了,后来,人们热情地扛着“傻子”少爷狂奔,可见“傻子”少爷继承土司位子是众望所归的,但这一切却使麦其土司害怕了,他担心大儿子为了夺位发动内讧,就故意以“傻子”不是大儿子加上并不是聪明人为由,违心地决定逊位给了麦其大少爷,具有正义良知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为“傻子”辩护,斥责麦其土司的愚蠢,翁波意西因此第二次失去了舌头。“傻子”对父亲的行为感到绝望,为翁波意西的不幸遭遇感到痛苦,“这时,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一个想法,舌头也像有针刺一样痛了起来。我知道书记官已经再次失去舌头了,这种痛楚是从他那里传来的。……我突然决定不再开口说话了”。[6]290-291血浓于水的亲情在权利和私欲面前如此不堪一击,最亲的人父亲也不值得信赖了,这是多么心痛的感觉,正直的翁波意西因为讲真话触怒了土司的威严而受刑,“傻子”感到痛苦和绝望,一种关于某种愿望不可能实现、人注定要失败的绝望。“傻子”所生活的土司社会里容不得一点人性的美好存在,在这个危机四伏、动荡的时代,异化、有裂缝的土司统治制度必将被新文明击败,“傻子”有心却无力挽救土司制度最终灭亡的结局,所以“傻子”不仅为自己、为别人、为他所在的社会感到哀伤和痛苦。

三、“傻子”的为与不为——个体的存在与自由

“傻子”是个顺势而为的聪明人,也是个悲剧性人物。“人是自由的”是萨特存在主义的一个基本命题。这里的“自由”是个哲学概念,它指向一种具有超越现实生活的纯粹的主观意识活动,如个体可以独立地思考与判断,同时,这种自由还可以用行动来实现。萨特一方面认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7]156,另一方面也强调人是自由的。人应该超越荒诞的现实,通过行动来显现人的本质,实现人自我存在的意义。“人人生而自由,人人都可以自由选择”[7]156,萨特的“自由选择”包含着两层含义:个体的人在任何生存语境中,可以有多种选择的自由,哪怕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同时,自由选择的后果完全由个人自己承担。“傻子”表面上的“傻”在残酷的权利斗争漩涡中,是一种迫不得已的自我保护,其实“傻子”心里一点不傻,他知道怎么当统治者,同时也有当土司的想法,他希望通过行动去改变僵化的土司制度。他为此做了不少事情,如在种粮食还是种鸦片上的正确选择,在粮食丰收年提议免除老百姓一年的贡赋,发放粮食给其他土司的饥民从而赢得新臣民和领土,开拓土司之间的边境贸易和开发商业、金融。“傻子”的一系列自由的改革行为,一方面包含了对土司社会现有秩序和传统观念的否定,另一方面它们适应了时代发展并取得了成效。这些革新给“傻子”带来了成就感,也夹杂着担忧,大势已去,他知道他的能力再强,也是有限的,无法对抗命运、历史向前发展的巨大力量,“一个人可以自己掌握历史长河的沉浮中的小的起伏,而大的命运走向是命运决定的”[1]512。当一个人一直感觉到生活有内容,生命有意义、使命,哪怕拥有与之相匹配的不幸和痛苦等情绪体验,身负重任还是让人觉得人是存在的,一旦时代变了,这种重负消失,人就会被抛入一种失重状态,难以释怀的空虚感使人的存在失去了意义和价值,甚至走向虚无、死亡。“傻子”少爷是属于土司时代的人,他所生活的土司时代的一切已经过去了,下一个新时代不属于“傻子”,即使他活下来了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有的只是痛苦的记忆,所以“傻子”与别人不同的是,接受了这种命运的安排,预见了复仇者的到来,没有逃避,没有恐惧,静静地等待死亡。“傻子”是个乐天知命的聪明人,同时也是个悲剧性人物。他的悲剧也是土司社会的悲剧。

由此可见,《尘埃落定》里的麦其土司家的“傻子”少爷,“既傻又不傻的丰富性和多义性,乃至历史感,在中国当代长篇小说的画廊中是绝无仅有的”[8]。在一个人性异化的社会里,装“傻”是“傻子”的一种高明生存策略,时代发生了变化,“傻子”灵活变通,适应时代发展而有所作为,但是承载“傻子”生存意义的时代过去了,“傻子”乐天知命,视死如归。“傻子”的悲剧也是一个社会的悲剧。

[1] 易文翔,阿来.写作:忠实于内心的表达[G]//於可训.小说家档案.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2] 杜小真.存在与自由的重负:解读萨特的《存在与虚无》[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

[3] 阿来.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人[G]//於可训.小说家档案.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4] 阿来.落不定的尘埃[J].小说选刊·增刊,1997(2).

[5] 汪剑钊.希望从绝望深处迸发:存在主义文学评述[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3.

[6] 阿来.尘埃落定[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7] 赵炎秋.文学批评实践教程[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7.

[8] 周政保.“落不定的尘埃”暂且落定——《尘埃落定》的意象化叙述形式[J].当代作家评论,1988(4).

【责任编辑 冯自变】

An Existentialist Interpretation of The Foolish Figure in The Dust Settles

LIAO Min-fang

(CollegeofChineseLanguageandLiterature,GuangxiUniversity,Nanning530001,China)

“Dust Settles” is 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novels by Alai, a “Tibetan writer in Chinese Language”. From perspective of a fool both silly and not silly, the book describes various natures in humanity in the fight between men and between people and their destiny for existence in an abnormal state of society before the collapse of native chieftain system. Eventually, people, lives, wars, desires, and wealth are turned into dust, becoming nothingness. With Sartre’s existentialism, from three aspects of “this idiot”, the “idiot” and others, the existence and freedom of the “idiot”, we can better understand the conflicting and interdependent relations in the text between the “idiot” image of the individual with himself and others and with society.

The Dust Settles; the foolish figure; individual; existentialism

2015-04-06

廖敏芳(1988-),女,壮族,广西柳州人,广西大学文学院在读研究生。

1672-2035(2015)05-0076-04

I207.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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