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
2015-02-13张海涛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张海涛
( 中国共产党修文县委党校,贵州 修文 550299 )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的经济飞速地发展,城市化进程也逐步加速,但是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二元化”结构制约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何实现农民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转型,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前途和福祉,也关系到我国的工业化能否真正地实现[2]。
实现城乡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内容和发展方向,而新型农村社区恰恰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路径。新型农村社区是在原有的多个行政村或者居委会基础之上,按照当地发展的需要进行合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提供服务,逐步形成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新的意识认同、居住模式、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的社会共同体。它既不同于城镇社区,也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新型农村社区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激发农村活力,推动当地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是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准为目标,政府根据本地的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政府主导,农民共建的新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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