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美国法治之浅议
2015-02-13肖双红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5年3期
关键词:法律
肖双红
《美国独立宣言》中所揭示的平等、自由以及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所认为的幸福的权利,由这个观念而产生的美国价值体系和价值理想,一直影响并主导着整个世界的政治和精神走向。就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本质而言,人是政治的动物,政治的要害或者关键点是“人管人”,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而管理又是需要权威和服从的。那么,权威是什么?服从的又是什么?美国人对此有自己的解答:那就是现代法治文明。
在美国的法治体制下,既得利益集团的私利很难进入法律的规范,其权势也很难在执法中以既得利益劫持法律。美国法治体制的任何修补、自我净化和改革都是朝着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努力的。而实现这一目标,当然得益于美国法治制度的顶层理念设计。但是,仅有美国开国国父们的理想设计是不够的,还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人文背景的共同参与。正是因为通过美国民众的自愿参与和不懈努力,才有了今天美国法治制度之日臻完善,实现了民众与政府对社会的共同治理。法治体制的建立在美国的政治建设中体现得最为激荡和富有内容,而且,与美国的国家强盛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和直接的因果关系,对中国的法治进程有着不可替代的借鉴作用。
一
美国的法治思想意识是有边界和条件的,其外延与内涵也是随着历史背景的转换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如果我们把它当作一个新兴的法律体系来看的话,从历史传统来说,它的兴起与扩展是晚近的事情,在大时段的历史隧道中,美国法治文明的思想蕴积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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