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四个全面”是怎样链成的——兼论中国道路的新内涵

2015-02-13郑志平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5年3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战略改革

郑志平 程 浩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作出过三次“战略布局”:第一次是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一个中心”、“三个坚定不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第二次是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第三次是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首次阐释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指出“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强调要“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从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首次完整提出,到2015年2月在省部级班开班讲话时集中阐述“四个全面”,先后11次阐释了这一战略布局问题,宣示了其治国理政的基本思想、基本观点、基本战略及方法。本文就“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基础、形成过程、科学内涵、战略价值,审慎地做一点解读。

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逻辑基础及形成过程

中共历史上第一次鲜明提出“小康”这一概念和设想的是邓小平。关于“小康”的含义,邓小平后来有过多次阐述,最概括的解释是“虽不富裕,但日子比较好过”。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中国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其中第二步目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达一千美元,大概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小康”状态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依法治国战略改革
精诚合作、战略共赢,“跑”赢2022!
改革之路
改革备忘
依法治国 法平天下
“德”“法”辨证与依法治国
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
瞧,那些改革推手
导致战略失败的三大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