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调解在处理医患关系中的价值研究
——以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为例
2015-02-13张磊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医院
张 磊
( 西南民族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发展,医患矛盾不断加剧,医疗环境很不理想,医患关系比较紧张,暴力伤医事件频发且逐年增多,如何更好地改善医患关系已成为法学界和医学界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学者胡汝为认为医患关系是指,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之间为维护健康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际关系[1]。而笔者认为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因诊治疾病和医疗保健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际关系。
一、导致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昔日较为和谐的医患关系已荡然无存,双方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已不鲜见,甚至于出现了对医护人员的人身伤害。导致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为:
(一)引发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最主要、最直接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当前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相对匮乏,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于大城市的大医院,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加剧和暴力伤医事件也主要集中发生在大医院。究其原因主要是医患沟通不到位,使得医患双方之间缺乏相互的信任和理解。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的重视及人权理念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当人们在生病后总想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于是都纷纷到大医院就诊;造成医务人员的负荷过重,医务人员对病患的病情发展、手术风险及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处置措施与患方沟通不到位,导致患者及家属对整个病情不理解或不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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