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之有道 “学”之有效
2015-02-12李凤贤
教学研究与管理 2014年11期
李凤贤

【摘 要】《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把探究性学习作为新课程所倡导的主流学习方式之一。教师在品德教学过程中应以核心问题为载体,把握探究方向性,明确好教师角色,引领学生发展,这样才能让品德课堂焕发出新的生命与活力。
【关键词】探究性学习;涵义;策略
新课改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参与、勤于动手,《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更是把探究学习作为新课程所倡导的主流学习方式之一。而我区提出的“研学后教”的核心理念是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也就是说,“研学后教”与品德“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相辅相成,旨在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乘着区“研学后教”的东风,使用探究学习这种活动方式并将这种活动方式运用到位,需要我们在弄清探究学习本质的前提下,不断实践、思考和探索,使学生在新的课程改革中获得更多更好的发展。
一、探究性学习的涵义初探
《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探究学习是学生从具有一定挑战性的问题或任务出发,通过自主、多样化的探究活动来回答问题或完成任务,以获得知识和技能、发展能力、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为目的的学习方式。探究学习包括发现问题,设立假说,收集信息、资料、数据,处理数据,验证假说等步骤,整个过程必须为学生留下思维和行动的足够空间,不能将过程和答案直接呈现给学生。
然而,在“研学后教”课堂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师狭义地理解探究性学习的含义,过分追求探究学习的模式,对探究学习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偏颇,教学实践走入了单纯追求形式的歧途:探究问题“无味”——把课堂提问等同于探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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