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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我国社会教育背景下图书馆权利思想探源

2015-02-12于厚海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图书馆辽宁大连116001

图书馆建设 2015年2期
关键词:民众权利图书馆

于厚海(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图书馆 辽宁 大连 116001)

20世纪初我国社会教育背景下图书馆权利思想探源

于厚海(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图书馆辽宁 大连116001)

20世纪初特别是民国政府成立后,我国社会教育蓬勃兴起,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机构,在其社会教育实践中孕育并体现了图书馆权利思想,包括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免费图书馆服务、弱势群体图书馆服务等。对这些思想萌芽与实践的研究有利于加强我国图书馆权利思想的传承和弘扬,推动依法治国背景下图书馆事业的创新发展。

社会教育图书馆权利图书馆精神民国时期

中文的“图书馆权利”一词源自对193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图书馆权利法案》英文“Library Bill of Rights”的翻译,大约于1980年开始在中国出现,但其在图书馆界的传播和流行也只是近10年来的事情。2000年8月,李国新教授的《日本的“图书馆自由”述论》一文,在国内最早引进和使用了“图书馆权利”这一词汇[1]。2004年7月,程焕文教授在其《信息资源共享》著作中,第一次将“图书馆权利”的主要内容列入全国图书馆学专业统编教材[2]。2004年12月9日,中国图书馆学会发布《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年年会征文通知》,提出征文的主题为“以人为本服务创新”,其中分主题之一就是“图书馆权利”,并且程焕文教授对“图书馆权利”这一分主题所作的注释为:“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免费图书馆服务,弱势群体图书馆服务。”[2]而2005年1月8日,在黑龙江大学召开的“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年峰会”,在我国首次拉开了有关“图书馆权利”研讨的帷幕。随后,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及《图书馆建设》、《图书馆》、《图书情报知识》等图书馆学专业期刊的倡导下,自2005年起,中国图书馆学界掀起了一股“图书馆权利”研究热[2],开辟了我国图书馆学研究的新领域。显然,单从时间维度看,至少在理论层面,我国图书馆界对“图书馆权利”的认识和研究要比国外滞后数十年。但若据此就断言在我国近代百年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进程中,从来没有萌生过与“图书馆权利”相似的理念或思想,就未免有失公允。当我们回眸近一个世纪前的民国初期,考察当时处于社会教育背景下的图书馆理念和实践,就不难发现其中所蕴含的一些图书馆理念或图书馆精神,与今天所倡导的“图书馆权利”在本质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遗憾的是,业界对我国早期“图书馆权利”思想的挖掘和研究,一直着墨不多。本文从我国20世纪早期的社会教育背景出发,探寻我国“图书馆权利”思想的萌芽与实践,并以此启迪和激励我们做好“图书馆权利”思想的历史传承与创新发展。

1 20世纪初社会教育发展与图书馆权利思想萌芽

“社会教育”一词是舶来品,它作为清末一个新的教育名词,是伴随着国外各种教育学说的传入而出现在我国的[3]7。甲午战争以后,晚清社会教育开始起步,并在社会矛盾冲突和中西思想碰撞中踯躅前行。民国成立后,以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的成立为标志,我国近代意义上的社会教育才正式启航。与此同时,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的中心机构而走上了历史舞台,图书馆教育一跃成为社会教育的重要一翼。在“民众”、“公民”和“国民”等概念渐成主流,“民主”、“平等”和“自由”等理念势不可挡的时代变局中,我国早期的图书馆权利思想也在社会教育的土壤中悄然萌芽。

1.1民国初期社会教育的兴起及其主要机构

中国近代社会教育思想受清末时期维新人士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影响较大。以康、梁等人为代表的改革派,深刻洞察和反省中国积弱积贫、备受欺侮的根因,认为中国社会的自强必须要“风气同时并开,民智同时并启,人才同时并成”,主张“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并且“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4]。由传统的“愚民”观和“治民”观,转向“民智”观和“新民”观,这是我国近代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转变,为其后的民国社会教育奠定了思想基础。民国政府成立后,蔡元培先生高度重视社会教育,特设社会教育司,把社会教育纳入到国家教育体系中来,把教育对象扩大到失学民众及全体国民,从此推动着社会教育实践风声水起,社会教育面貌为之一新。

近代社会教育主要是在学制系统以外,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私人和民间团体推动为辅助,为了提高失学民众及全体国民的素质,利用和设置各种文化教育机构与设施,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3]8。这些教育机构与设施包括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和图书馆等,其中,尤以图书馆为社会各界所看重。在沈绍期先生看来,“学校外之教育机关甚多,其性质属于根本的,其效果属于永远的,莫如图书馆”[5]187;马宗荣先生也认为,“就社会教育上说,图书馆的效果其最著者,当推国民图书馆”[6]1,充分肯定了图书馆教育是区别于学校教育、面对普通民众的一种很好的方式。特别是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其功能“不在培养一二学者,而在教育千万国民,不在考求精深学理,而在普及国民教育”[5]196,这种摒弃精英教育、普及国民教育的理念,与民国政府实施社会教育的指导思想一脉相承,目标都是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正如杜定友先生所言:“以前图书馆的出发点在图书,以图书为对象,分类项目流通典藏。现在一切社会事业,以民众为对象,改良社会,改良民众。图书馆之变化,这是中国近代图书史上一个重大的转变。”[7]158-161这种转变,使得“图书馆在今日不惟为研究学术所必需,且为社会教育之利器”[8],图书馆社会教育从此成为民国时期社会教育领域的一道独特风景。

1.2图书馆社会教育孕育了图书馆权利思想

图书馆开展社会教育,其主要方式是向民众提供图书的阅览服务,这是因为“图书馆教育是以图书为出发、为进行、为归宿的教育轨迹”[9]。然而在民国初期,图书馆推行社会阅读面临着多重障碍和窘境:一方面,据当时的中华教育改进社估计,国人中有百分之八十不能识字[10]10-11,因而无法通过阅读途径获得教育;另一方面,当时的公共图书馆不仅数量少,而且还对读者收取阅资,尤其在服务上仍未摆脱传统藏书楼的种种陋习,致使人们“不以图书馆为公所衙署之望而生畏,即以图书馆之为翰苑学府之高不可攀”[11]。民众的阅读障碍以及图书馆与普通民众之间的隔阂导致到图书馆看书的人稀少,民众的图书馆权利更是无从谈起。于是,图书馆人审时度势,提出“今之图书馆,重在普利民众,流通致用,以普遍为原则,以致用为目的,以提高生活为归宿,皆所以启民智,伸民权,利民生者也”[12],图书馆权利思想在此时已经初见端倪。为让民众切实得到阅读权利,图书馆人一方面积极参与到“识字运动”中去,让不识字的民众能够识字,识字以后再为其提供图书进行阅读;另一方面加强图书流通,各种形式的巡回书库、流通图书馆、通信图书馆等应运而生,以便“不让任何地方的人们读不到任何种类的好书,不让任何种类的好书流通不到任何辽远偏僻的地方”[13]。可以说,图书馆社会教育的实施过程不仅是民众的图书馆权利得以解放和回归的过程,也是早期图书馆权利思想的酝酿和积淀过程。

民国初期也是国外社会教育思想大量传入中国、国内新图书馆运动和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的历史时期,国内外各种文化理念的激荡和交融,为图书馆社会教育的发展和图书馆权利思想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民国时期的图书馆人,一方面受到传统文化的浸染,具有浓重的民族意识,以国难为苦,以大众为本,表现出一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也受到西方的影响,表现出对民主的追求,对图书馆事业的开放性和平等性作出了很好的注释”[14]。特别是新图书馆运动的主旨之一就是抨击封建藏书楼的保守弊端,引入美国公共图书馆“开放、公共、免费”的理念,树立图书馆服务的新宗旨,加之“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中“民主、平等、自由”等思潮的推动,图书馆社会教育不可避免地带有维护民众图书馆权利的鲜明印记,图书馆权利思想的萌芽、形成和发展,自然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

2 我国图书馆社会教育中蕴含的图书馆权利思想

尽管在我国20世纪早期的图书馆学文献中,笔者没有看到“图书馆权利”这样的现代语汇,但是诸如“自由”、“平等”等词语却并不鲜见,并在字里行间散发出与“图书馆权利”近乎相同的语义气息,主张的都是民众在利用图书馆方面所应拥有的权利。为了便于对照和阐述,笔者在此仍沿用前文中提到的程焕文教授对“图书馆权利”所作的注释,即“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免费图书馆服务,弱势群体图书馆服务”[2],以此来考察和审视我国20世纪初的图书馆是如何在理念和实践上表达和体现“图书馆权利”思想的。

2.1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

封建藏书楼时代,民众并不享有平等的阅读权利。历史上的藏书“一究其用,则或庋禁苑秘府,第凭帝室之鉴赏,或藏深山穷谷,徒供处士之研寻,与民众无与也”[15]。民国政府建立后,于1915年先后颁布了《通俗图书馆规程》和《图书馆规程》,并明文规定图书馆的藏书“供公众之阅览”[5]184-186,打破了以往在服务对象上仅面向“硕学专家、学生士人”[5]129等特权阶层的局限,首次在制度上为民众平等利用图书馆扫清了障碍。

民众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源于社会教育中的教育平等化思想,是民众教育平等权利在利用图书馆方面的延伸和反映。民国初期的社会教育强调平民教育,正如晏阳初所说,“平民教育的意义:人的人格本来平等,原无上下高低之分……平民教育运动就是全国人民教育机会平等”[10]13。图书馆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机关,社会教育中的平民教育思想,必然要求图书馆解除对读者的不必要的限制,包括“时间的限制、程度的限制、职业的限制、年龄的限制、金钱的限制、手续的限制和陈列的限制”[16]等,做到“图书馆之招待阅者也,无贵贱,无老幼,无男女,无主仆之别,而皆一视同仁”[17]23,从而使“人人皆有资格为读者。皮匠、铁匠、小工、瓦匠、木工、学生、住家的、有钱的、无钱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没有界限,一齐欢迎”[18]。这种平等利用图书馆的理念具有革命性的意义,标志着我国图书馆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堪称我国图书馆权利思想的重要发端。正如李小缘先生为之所振臂高呼的那样:“无论男女老幼,无等第,无阶级,举凡学生、工人、农夫、行政家、商人、军人等皆能识字读书,享受图书馆之利益,则方可谓图书馆之真正革命,之真正彻底改造,之真正彻底建设者也。”[12]209

民国初期的图书馆人不仅是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的呐喊者,更是平等利用图书馆权利的践行者。当时民众的这种权利受到很多社会和人为因素的制约。例如,民国初期我国文盲较多,导致“中国阅书人少,人民求学之心力薄弱”;还有“各图书馆证券取资,亦足阻碍来学之心”[5]196,等等。为此,图书馆人通过开办识字班,扫除文盲,使人人都有读书识字的能力,解决民众利用图书馆能力上的不平等;鉴于大多数民众忙于生计而无暇光顾图书馆,特设流动书车或巡回文库,“将所藏书籍,推广于民间,以俾大多数民众均能获得阅览的机会”[19],尤其是积极呼吁并最终取缔阅览收费制度等,都体现出图书馆人对民众图书馆权利的坚决捍卫和有力维护。

2.2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

民国初期,经过新图书馆运动的洗礼,人们逐步认识到图书馆“昔日以保存古籍为目标者,今则一变而为公开阅览式,再变而为书架开放式,再变而为书籍流通式”,应“使人人有阅览之自由……以最经济方法,使最良最新之书籍,流通于最多数人民,收最大之效果”[20]。社会教育的发展使图书馆一跃成为民众的自主式教育中心,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喜欢的读物来学习,而不受图书馆的任何限制。自由阅览是图书馆教育与学校教育最大的区别,图书馆学家杨昭指出:“阅览人爱阅览什么书,就阅览什么书,爱什么时候来阅览,就什么时候来阅览,兼程并进也好,仔细探讨也好,没有学籍的限制,无论什么图书馆都是这样的。”[21]而杜定友先生则阐释得更为具体:读者对于科目的选择,要求有充分的自由;对于各论题的轻重,也可以自由认定;对于学习时间和进步的速率,尤其要自由计划,量力而行。有些是要学一种实用的科学,以收实效的;有些只求扩充自己的眼界,增广人生观念;有些是辅习以前教育不足,有些想另辟蹊径。所以,各人旨趣不同,不能一概而论[7]20。这些自主教育思想都表达了民众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早期的图书馆学大师不仅关注到了“读者的自由权利”,而且对“图书馆的自由权利”也有着精辟的见解。杜定友先生指出,“图书馆之置图书也,无古今,无中外,无派别,无主义”,“无中外,无古今之别,惟择其善者而藏之,此种精神,实为共和之真谛。”[17]15,这可视为我国最早的关于“图书馆知识自由”的经典表述。笔者将其与193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理事会通过的《图书馆权利宣言》的前两条作一对比,其中《图书馆权利宣言》关于图书馆知识自由的表述如下:“(1)由于书籍和其他读物的购置仰赖于公共资金的支持,所以图书馆选书准则的制定,应依所服务小区人民之利益及价值立场,而绝非作者的种族、国籍、政治或宗教立场。(2)在可能收集到的资料范围内,在购买对所有不同问题存有不同立场的书籍和其他读物时,均应公正且足够的选择,以供公众利用”[22]。不难看出,二者在阐述图书馆的知识自由权利方面,其精神实质是何其相似!而杜定友先生的上述观点发表于1925年,远比美国《图书馆权利宣言》的问世还要早10多年,比日本图书馆协会1954年首次通过并公布的《图书馆自由宣言》中“图书馆具有收集资料的自由”[23]这一表述,则更要早近30年。

2.3免费图书馆服务

民国政府成立后,图书馆服务经历了一个从收费和免费并行到全部实行免费的过程。1915年,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通俗图书馆规程》和《图书馆规程》。《通俗图书馆规程》规定“自省治、县治应设通俗图书馆,储集各种通俗图书,供公众之阅览”[5]210;而《图书馆规程》虽也明确图书馆是“储集各种图书,供公众之阅览”[5]184-185,但又规定对阅者可“酌收阅览费”[5]199。实际上,民国初期公共图书馆收费在当时是几乎普遍的做法,虽然通俗图书馆可以免费,但它并不是当时图书馆的主流。

图书馆对读者实行收费的做法一直饱受业内人士诟病。新图书馆运动期间,图书馆人为宣扬和促成图书馆免费服务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杜定友先生对图书馆的收费制度颇有异议:“盖图书馆为公共求学之所,应持开放主义,不取分文以资提倡。欧美图书馆,无一取资者,日本公共图书馆亦然。故阅书人纷至杳来,倍形踊跃。中国仿而行之,沟诱导人民阅书之良法。况取有限之资财,生极大之障碍,所得亦不偿所失。”[5]196李小缘先生也积极呼吁“省内或市中人民得享受不纳费而阅书之权利”[12]。一些社会团体也参与其中呐喊助阵,如中华教育改进社在其存在的1921—1926年间召开的4次年会中,有两次通过免除券费议决案,其推动作用功不可没[24]。经过图书馆界和社会各界多年的努力,最终使我国近代图书馆从收费服务逐步过渡到免费服务。“国民党政府于1927年颁布《图书馆条例》,未再列入收费条款,其后又陆续颁布多部图书馆法规,也均未提到收费问题。到上世纪三十年代,我国的公共图书馆已全面实行对读者的免费服务”[25]。而“免费服务的原则最终在我国的确立,则标志着我国图书馆事业的百年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25]。

2.4图书馆弱势群体服务

图书馆领域的弱势群体一般是指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利用图书馆,事实上也较少利用图书馆的群体。除了文盲和残障人士以外,民国初期的图书馆所面对的弱势群体主要还有妇女、儿童和农民等。民国初期的图书馆在社会教育中,处处体现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扶助理念。例如,在图书馆设立识字处,帮助不识字的民众学会识字,并在此基础上再为其提供读物;针对“有的旧式妇女未受教育,而愿有以自修,有的新式妇女虽受教育,而因操作的关系,虽欲赴图书馆阅书而不能”[26]的客观状况,特为妇女开设了家庭巡回文库;对于儿童也同样一视同仁,为儿童单设专门阅览室,“阅览室外,置一方桌,分类书目数册,杂置桌上。门内有廊,凡儿童用书,均录其目悬廊壁。而普通书目,则在公众阅览室内”[5]209;“苟年龄太幼不能诵读者,则为之备置图画”[27]。有趣的是,儿童阅览室还设有玩具,这些玩具“或者活泼心思,或者开通知识,于游玩之中,隐寓教育作用,诱导儿童,此节必不可少”[5]276。此外,对于因各种原因不便来图书馆的人群,图书馆也极尽所能地提供方便,如图书馆“于本馆外,别设分馆,图书流通处,图书代借处;办理巡回文库等。于是距图书馆较远的民众和不能离家的老年人、产妇等,也得沾图书馆的恩惠了”[6]18。

农民是图书馆面对的人数最为众多、地位十分重要的弱势群体。“一百人里面,有八十多个是种庄稼的。数量是如此地庞大,担负的责任自然也是很大,所以中国的前途,不能不靠这大多数居住于农村的农民”[28]。农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样也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和需求,甚至比一般市民还要强烈得多。“城市中之图书馆,犹如锦上添花;而乡村间之图书馆,实则雪中送炭。锦上无花,仍不失其绮丽,而雪中无炭,则冻馁随之矣”[29]。既然如此,图书馆教育就不能不关注农民,“如果农民不能同图书馆发生关系,那便是以农民为对象的图书馆的难关没有攻破,极言之,是图书馆事业的一个惨败的记录”[30]。而走进农民的方法就是“以图书馆的活动引起人的同情,以图书馆深入民间来得到农民的信任”[30]。具体说来,“要利用教育的方式收到教育的效果,如设立识字处、问字处、代笔处等解决农民的急需的生活问题……要利用流通的方法把书送到农民面前,要踏着实地来任事、绞尽脑汁为图书馆想出路、真诚地跑进农民的队伍、牺牲些自己的个性去将就劳苦大众”[30]。以上种种,使我们对我国早期的图书馆人,在尊重弱势群体的图书馆权利方面所具有的忧患意识、人本情怀和奉献精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3 早期图书馆权利思想的学术价值及其当代启示

20世纪初期我国图书馆社会教育实践所蕴含的图书馆权利思想,具有非常珍贵的学术价值和启示意义。它让我们自豪地看到,即使在100年前风雨飘摇时期的我国图书馆事业,也同样不乏西方图书馆同行所尊崇的图书馆权利思想。这些思想萌芽于一个从封建专制向民主政治转型的时代,既有其特定的政治历史条件,又有其特殊的社会教育背景。20世纪初期的图书馆先人们,从社会教育的愿景出发,以强烈的职业信念和使命担当,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用实际行动捍卫和践行了民众的图书馆权利,其“平等、自由、免费”及“弱势群体服务”等图书馆权利思想,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先进图书馆思想一起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近代图书馆学思想的形成和近代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图书馆学思想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当加强对这一时期图书馆事业史的开发和研究,从图书馆先人们丰富的图书馆权利思想中汲取养分,进一步指导新时期的图书馆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方略,这势必会给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依法办馆”必将再次进入图书馆学的研究视野,图书馆法必将加速立法进程,“图书馆权利”也必将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这是依法治国对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图书馆走向权利时代、实现百年梦想的必由之路。我们应深入研究20世纪初图书馆前辈们的宝贵思想,积极投身于追逐图书馆事业“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图书馆权利思想的传承、弘扬和发展的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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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Exploration on the Library Right Thought under the Social Education Background in the Early 20th Century

In the early 20th century, especially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social education sprang up vigorously in China. As an important institution of the social education, the library was pregnant with and reflected the library right thought, including the right to use the library equally, the right to use the library freely, the right to enjoy the library service without the pay, and the library service for the vulnerable group, and so on. The research on the germination and practice of the thought are helpful for inheriting and carrying forward the library right thought in China, and promoting the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the library caus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ling the country by law.

Social education; Library right; Library spirit;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G250.1

B

1966年生,现工作于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图书馆,研究馆员。

2014-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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