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角色伦理
2015-01-22安乐哲孟巍隆
安乐哲+孟巍隆
①此文节选自安乐哲《儒家角色伦理学》,英文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Roger T. Ames:Confucian Role Ethics: A Vocabulary.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2011.)
〔主持人简介〕黄玉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济南250100。
〔作者简介〕安乐哲(Roger T. Ames),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夏威夷檀香山96822。
〔译者简介〕孟巍隆(Ben Hammer),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研究院)讲师,山东济南
250100。〔摘要〕儒家角色伦理为我们提供行为的规范。这些规范不依靠抽象的原则或价值或美德,而更侧重于以家庭和社会角色为指导标准。诸如智慧、勇气之类的个别“美德”,不外乎在互动交际生活中开窍启蒙后所达到的优良行为。根据儒家角色伦理,我们的家庭角色以及相关或者类似的社会关系合起来构成一个具体而又独特的活动网,例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老师、朋友、邻居等角色。儒家思想从个人修身功夫的综合角度着眼,以家庭为人生经验的基地,追加个人角色、关系的最佳化。
〔关键词〕儒家;伦理;角色;关系;家庭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5-0001-09
一、论“原则”与“美德”之起源:从关系中寻找价值
关于行为的规范,我们一般都倾向于不加批判地认为,只要有某个词,便有这个“物”。例如“勇气”或“正义”等词,不但有所指,而且还以为这些概念存在于我们个人行为以外,它或者具有作为行为之前提条件的原因,或者具有作为行为预定目标的目的。例如,作为后来的亚历士多德自然主义研究的早期成果,伊丽莎白·安斯康(Elizabeth Anscombe)的《现代伦理哲学》一文声明,“就像个别人的牙齿数量是固定的一样,……或许人的整个物种,不光从生物学角度、也从一切思维与生活方式角度来讲,也有某些固定的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