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公民自觉

2015-01-21姜璟

终身教育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主体法律文化

姜 璟

论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公民自觉

姜 璟

“人”的要素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和关键。公民拥有的精神品格和法律素养是评价一国法治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现代法治社会的公民品格,主要体现为以主体身份归属为前提、以法治认同为心理基础、以守法习惯为外在表现的公民自觉,其通过主体力量的支撑、价值理念的认同,以及公民与法律之间的情感链接,实现其对法治文化的推动作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中,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新时期盲目自发的民众诉求,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治秩序的生成。因此,有必要塑造公民自觉,实现公民身份、价值观念及国家治理模式的转型,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支撑力量。

法治文化;公民品格;公民自觉

当今世界,法治的建立无疑已成为社会现代化的文明成果和重要标志。但法治绝不仅是规则体系的简单架构和法律条文的堆砌,而更需要深层次的社会基础的支撑,需要制度运行机制、社会管理模式及公民生活方式的引导。法治既是一种制度规范,也是一种文化现象。[1]法治要在社会中落地、生根、开花,需要将其作为一种文化观念来引导和影响社会民众的生活、精神与心态。而作为文化的法治,一方面它的生成以人的日常行为为原型,另一方面它亦为人的社会交往提供样本,由此可见,“人”的要素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与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主体法律文化
年味里的“虎文化”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谁远谁近?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论多元主体的生成
让法律做主
翻译“主体间性”的辩证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