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价值何在?
2015-01-13周博
读书 2014年9期
近些年,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关于“公共艺术”的实践和讨论都多了起来。事实上,“公共艺术”(Public Art)这个概念也是这些年才从国外移植过来的。以前,学术一点的称谓叫作“城市雕塑”或“壁画”之类,文气一些的人说“接了个工程”,更多的艺术家则比较直白地说“接了个行活(私活)”。因为这类作品大都很难体现艺术家自己独特的艺术追求,在他们看来,不过是从甲方(一般是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争取到一个靠手艺赚钱的机会而已。在那个当代艺术市场还没什么起色的年代,正是这类工作使一部分艺术家找到了改善生活的途径,并率先富了起来。这种甲方决定方向、出钱拍板,乙方围绕甲方出构思和手艺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公共艺术的“行活模式”。由“行活模式”产生的公共艺术,其“公共性”主要体现在它被放置到公共空间之后公众被动接受、评论的层面,这与当代公共艺术所强调的注重公民参与创作过程的“公共性”很不一样。因为公众只能被动评价,所以就产生了诸如“赛先生还顶个球,德先生球都不顶”之类的关于公共艺术的刻薄段子。显然,“行活模式”是一种行政集权和艺术家话语霸权的产物,从当代的公共艺术观念出发,这是一种过时的、应该被摒弃的套路。但是,理想归理想,现实仍旧是现实。我们所能看到的是,“行活”的风格形式在变,讨论和展览方式在变,但“行活模式”本质上并没有变。当然,历史地看,“行活模式”也能够产生一些在美学上经得住推敲的艺术作品,但问题在于,“行活模式”产生不了真正意义上的艺术的“公共性”,它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公共艺术的创造性和可能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