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众参与低碳城市建设机制
2014-12-13
北京观察 2014年6期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香港信和集团执行董事
治理雾霾,不仅仅需要政府有所作为,更需要公众、企业和全社会“联防联控”。为保证有效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议构建公众参与低碳城市建设机制。
首先,应建立动力机制——政府制定政策措施,建立低碳消费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多方联动的良性局面。
第一,可通过财政激励、税收、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政策实现最低成本的低碳城市发展。建议政府出台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实行低碳消费,通过减免税费、提供财政补贴等措施引导公众实现低碳生活。
第二,要加强消费引导,建立理性节约的长效机制。对水电等能源消费品的使用采取价格累进制,加强价格调控的引导功能。可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法规,来鼓励消费节能产品,使用节能新技术以及循环产品,使低碳行为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第三,探索公众低碳消费模式。在餐馆、酒店、商铺、娱乐场所及相关行业制定实施绿色消费标准。可在城市新区建设中规划自行车道,可由地方财政资金购买公共自行车,设立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倡导绿色出行。
其次,建立合力机制——加强低碳城市宣传教育,大力鼓励环保志愿者队伍服务,使低碳生活成为公众自觉行动。
第一,重视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建议利用相关纪念日,广泛开展公众喜闻乐见的低碳生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低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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