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
2014-12-13少数民族界
北京观察 2014年6期
文 少数民族界
扶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
文 少数民族界
北京市有5个民族乡、116个民族村,少数民族乡村数量虽小,但其经济工作意义大、影响大、难度大。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对维护和巩固首都民族团结的意义重大,对以首善标准实现“两个率先”的影响重大,特别是由于历史、地理原因,民族乡村大多地处偏远,底子薄、起步晚、交通不便,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可以说接续“短板”一直是近年来乡村民族工作的主题也是难题。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2002年设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9年实施以奖代补机制。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科学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民族村人均劳动所得增幅明显。
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也是北京市政协委员们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问题。2009年,北京市政协民宗委就将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作为重点调研课题。此后,市政协民宗委又就此课题连续开展了多次调研视察活动。通过调研我们看到,北京市民族乡村经济工作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还有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发展任务依然繁重。虽然人均劳动所得增幅连续四年高于全市郊区水平,新增达标村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是发展还不平衡,截至2012年底,仍有38个民族村人均劳动所得没有达到所在区县平均水平,特别是还有18个民族村人均劳动所得在万元以下。发展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低端产业仍占不小的比重,相当一部分村的发展后劲不足,农民收入还不够稳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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