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淤需要常态化机制
2014-12-13民进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观察 2014年3期
关键词:生态
文 民进北京市委员会
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河湖清淤工作,通过对河湖进行清淤,恢复和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治理水域环境、维护水资源安全。但是,多年来北京市的河湖清淤工作尚不到位,成为改善城市水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
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建设水生态文明,既要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水环境的治理。实施常态化的城市河湖清淤工作是保护水资源安全、治理水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
根据北京市第一次水务普查资料,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425条,河道总长6413.72公里,这些河流湖泊具有保证城市防洪安全、保障生产生活和调节生态等综合功能。但是根据相关部门估测,目前北京市河湖平均淤积已接近50厘米,淤积最深处达1米。根据图测显示,城区河道淤积平均每年有4至6厘米的增长厚度,而且表现出增大趋势。
近年来,河湖淤积给水资源安全带来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垃圾、车辆扬尘、大气沉降物等形成的固体废物在未经处理或者或未达标处理情况下,被暴雨径流冲刷进入河道或被直接倾倒河道内,造成河道淤积,导致行洪不畅,使汛期洪水不能及时排出。而固体废物中附着的几十种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由于河水滞流沉积到河道底泥中,这些有害物质不易被光和微生物降解、不易氧化,长此以往渗透至地下水体中,严重威胁城市地下水体安全,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环境,还会给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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