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互联网金融神化或妖魔化
2014-12-13徐立凡资深评论人
北京观察 2014年3期
文 徐立凡(资深评论人)
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前所未有的野蛮生长期。如果说之前互联网金融仅仅是一个定义似是而非的概念,一个轮廓模糊的市场前景的话,现在,随着嘀嘀、快的、余额宝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深度介入,互联网金融在线上和线下都得到了异常快速的普及。对互联网金融表现出来的慷慨,多数人欢欣鼓舞,少数人则疑虑重重。神化和妖魔化的标签,因此都加盖到了互联网金融身上。
但事实上,赋予人们不同立场的互联网金融体验,其实并不是互联网金融本身的所有面貌。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的血拼,尽管让大江南北的城市乘客广泛受益,但你绝不能说,补贴乘客和司机的打车行为,就是互联网金融。这种补贴的背后,是腾讯和阿里这两家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的IT巨头全方位战略竞争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应有的商业模式。打车补贴既非赢利模式,也显然不可持续。其与互联网金融的唯一联系,就是可以借机培养用户的移动支付习惯,同时与银行共享用户数据。这两样,对于IT巨头的移动支付平台化建设都至关重要——培养出忠诚用户以后,移动支付平台就可以邀请商家入住,开发网络游戏,从而缔造一个潜在规模极其庞大的网络市场。其潜在市场的利益要大到不成比例。目前一枝独秀的淘宝,已经演示了可能的市场规模。
那么,余额宝等方兴未艾的“宝宝”们不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吗?严格讲,也是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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