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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湾港12#泊位沉桩测量施工总结

2014-10-21李永科

建筑遗产 2014年7期
关键词:基线泊位标高

李永科

1、概况

本工程共有大管桩330根(含12#泊位过渡段已沉16根),该次沉桩338根(另含有13#泊位过渡段预留桩24根)其中双绞线、三绞线后张法预应力砼Φ1200大管桩(B1型和B2型)各205根、130根,Φ1400大管桩3根。

码头排架间距9.0m,分段处排架间距6.8m,每排架由8根桩组成,A列与E列为双桩,桩长35m~41m。码头12#泊位过渡段后轨道梁下增加两根Φ1400冲孔灌注桩。13#泊位预留桩F列按30m轨距布置,向海侧平移500mm。

2、桩船、锤型选择及抛锚带缆方法

本工程采用我局“三航桩2#”打桩船进行沉桩作业,该船总长58.0m,宽22.0m,满载吃水2.20m,最大吊重80t,桩架高54.0m,该船完全符合本码头的施工。

桩锤:选用DMC-100型10t柴油锤二档施工,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施工前岸上布设八个地笼,地笼间距为45~50m,能承受不小于30T的拉力。桩船前后抛八只锚,方驳停靠在桩船的右侧。

3、沉桩方案

(1)基线

为了有效地控制整个码头位置的准确性,我们选择在码头后的堆场上作一条正面基线,在已建的11#泊位的南端部做一条侧面基线,正面基线上的控制点用浆砌块石砌筑,规格为1.8×1.8×1.0m。在正側面基线的延长线上做后视三角,用于仪器的后视定向。正面基线上共布设G0~G8共9个点,G0、G0、G8为正面基线的主点。侧面基线布设Ga~Gg共7个点。

(2)施工坐标系的设立

甲方提供的坐标系为赤湾独立坐标系,为方便施工和测量的计算,建立赤湾港12#泊位施工专用坐标系(COD)系,(COD)坐标系是以码头前沿线北端的端点A=-1426.232、B=-188.920为坐标原点,以码头前沿线方向为D方向,以垂直于前沿线方向为C方向建立(COD)坐标系。

(AOB)坐标系与(COD)坐标系的转达换公式为:

C=(A-A1)cosα+(B-B1)sinα

D=-(A-A1)sinα+(B-B1)cosα

式中:A1=-1426.232

B1=-188.920

α=38°41°05″

(3)定位

定位采用三台经纬仪任意角交会定位,标高用其中一台经纬仪采用三角高程的方法控制。

(4)桩位计算

桩位计算采用FX-4500P自编程序计算,并有校核计算,两人平行计算,与电脑计算相结合,无误后使用。

4、施工工艺

(1)沉桩顺序

根据施工的具体条件,从11#泊位过渡段向南呈台阶沉桩,具体详见沉桩顺序图。

(2)沉桩操作工艺

发动桩船主机→向方驳移船时同时上吊锤和替打,俯下架子放大小吊钩→打桩船移到方驳边放吊桩扣落到方驳上→捆绑吊索→水平起吊桩并向沉桩区域移船→移船中竖直架子,放小钩,起大钩立桩→在测量人员指挥下进行定位→下桩,入土2m~3m时暂停下桩,进一步校核桩位→继续下沉直到停止,解开大钩扣和抱桩器,背板等→压锤下起落架→开锤施打→满足设计要求停锤→沉桩完毕→将替打挂在锤上→起锤→移船到方驳上吊第二根桩。

5、沉桩控制标准

(1)、沉桩方法

码头桩基承载力是以桩端承载为主,约占总承载的60~70%,桩侧摩阻力占比例仅为30-40%,所以设计要求将桩尖打至风化岩面(N≥100),提出桩尖标高与贯入度双控的要求具体如下:

a、当桩尖标高基本打到岩面标高,此时沉桩确实困难,若能满足D100锤最后100mm的平均贯入度一档≤3.0mm或二档≤4.0mm时,可以停锤。

b、当桩顶标高基本打到设计桩顶标高时,若能满足D100锤最后100mm的平均贯入度一档≤3.5mm或二档≤4.5mm时,可以停锤。

c、桩尖已打到设计标高,因客观因素(水位及设备等),最后100mm的平均贯入度达不到上述要求时,若满足D100一档≤4mm或二档≤5mm时,可进行复打,复打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复打应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打动阶段,一般不小于30击,或使桩下沉20mm,第二阶段为控制贯入度阶段,若连续30击平均贯入度一档≤3.0mm或二档≤4.0mm时,可以停锤,否则继续锤击,直到满足贯入度要求。

d、当桩顶标高已达到或低于设计桩顶标高,而贯入度仍较大时,应由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及时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可做大应变动测试验以检证其承载力(承载力安全系数应K≥2)。

e、对上述沉桩控制标准,经过部分桩施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若有必要,在确保基桩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作适当调整。

根据本工程的地质情况,沉桩开始时用DMC-100型锤一档施打,当土层要穿过较硬的砂层时,用DMC-100二档进行施打。

(2)基桩允许偏差

直径1200mm预应力管桩桩顶偏位≤200mm,桩纵轴线倾斜≤1%,超过上述规定且倾斜偏差大于2%者,不应超过桩总数的10%。

6、沉桩

2002年11月30日开始沉桩,至2003年6月6日完成施工任务。累计沉桩338根(含一根备桩),本工程码头基桩选用后张法预应力双绞线管桩(B1型与B2型),该桩型是三航局的专利产品之一。Φ1200管桩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外径1200mm,内径910mm,壁厚145mm,砼标号C60。Φ1400管桩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外径1400mm,内径1100mm,壁厚150mm,砼标号C60。

由于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情况相差太大,前期施工中曾出现了桩顶打低的情况,为确保12#泊位桩基的沉桩质量,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经监理、设计、质监等参与施工的各方研究,对12#泊位的设计桩长进行了必要调整,确保了沉桩的质量,实际桩长见下表:

实际桩顶平均高出设计标高2.23m。

6.1、沉桩测量控制

(1)正位下桩,下桩时控制桩的垂直度,要求垂直下桩,稳桩后,左右位置≤15cm,若桩在稳桩时跑位超过15cm,应起桩重下,加大提前量。前后位置在稳桩时应保持桩顶标高位置≤15cm。若大于15cm,应通知船上,进行前后位置的调整。锤击过程中应保持桩与滑道平行。当桩尖进入硬土层时,不允许调整位置。

(2)根据挖泥泥面情况,适当考虑下桩提前量,提前量根据已沉好的桩确定。桩的垂直度在下桩时要及时调整,偏位过大及时停止下桩,起桩后加大提前量。

(3)开锤采用DM100Ⅱ档。

(4)严格执行停锤标准,当贯入度满足要求时及时停锤。

(5)桩架滑道、替打、桩应保持在同一条轴线上,避免偏心锤击。

(6)沉桩过程中,测量人员应观查桩身变化且做好详细的沉桩过程记录,沉桩完毕测出竣工偏位,整理沉桩记录。

(7)当听到锤击声音异常应立即通知停锤,检查桩身变化情况,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开锤。

(8)定位时认真核对桩号,三台仪器清楚桩号及桩长后开始定位。

(9)定位前对好后视,将后视的剩余秒数加在沉桩方位角中。

(10)在相对人员较多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仪器,不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让仪器架在脚架上。沉桩结束后,将仪器卸下装箱。

(11)非测量人员严禁动仪器,无关人员在仪器对好后视到定位时,不准靠近仪器,以防碰动仪器。

(12)严格执行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法规。

(13)记录员应把当天的沉桩记录收集好,校核无误后,发送相关人员。

(14)勤换桩垫,经常检查冲击块。

(15)严禁抽心缆鳖桩,沉桩时前后锚缆必须收紧,防止出现一侧缆紧,一侧缆松,由于缆绳吃力不均造成桩的偏位。

6.2、沉桩质量情况

本工程共沉桩338根,沉桩正位率为99%。

沉桩施工前期有少量桩打低,其贯入度停锤标准均满足设计说明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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