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方式探析
2014-10-21庞洋
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 2014年7期
庞洋
摘 要:高职院校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中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阵营,其法治建设的核心与实质就是培育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治精神。从我国发展现状来看,大学生虽然综合法律素质有所提升,但是还是存在一些缺失法治精神的现象。本文主要就如何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进行探析,从普及法律知识到提升法治精神,通过各种途径,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首次被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在党的十七大中提出的,在十八大中,胡锦涛同志再次将其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提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生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其法治精神的培育直接影响到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而高职院校作为培育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阵营,其大学生相较于过去,其法律观念及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与理想中的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传授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同时,高职教育更要加强对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使大学生尊重法律、信仰法律。
一、法治精神培育的重要性
法治精神作为法治的核心要件,它是由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素质综合形成的组合体,体现了人们对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的主观把握[1]。高职院校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中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阵营,其法治建设的核心与实质就是培育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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