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利保护
2014-10-21陈轩禹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摘 要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利益的区别和对立性使劳动争议成为每个国家都会产生的社会现象,简洁高效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有助于劳动者的权利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方法采用“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即调解、仲裁、诉讼)也显露出弊端。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进行理论性探索,总结劳动争议的实际案例介绍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 劳动争议 或裁或审 劳动法庭 社保立法
作者简介:陈轩禹,北京师范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79-02
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适用《认识争议处理规定》)来规范劳动争议问题的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十八大提出将市场是决定性因素的观点也明确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工作制度的改革,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较大幅度增长(2014第一季度,仅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1139件,同比增长14.6%)。通过从某几个地方法院得到的案例显示,劳动争议案件是法院民事、行政审理的热点和难点,案情也日益复杂。为了保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降低劳动者维权所需的成本,应当对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做一定的改进。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不足及原因分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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