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校外兼职法律保障
2014-10-21赵小浪李佩琳李皎皎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关键词:大学生
赵小浪 李佩琳 李皎皎
摘 要 大学生校外兼职在当前大学校园里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大学生兼职活动中遭侵权之现象也越发频繁,这与我国当前大学生校外兼职法律定性模糊、大学生维权途径狭窄等现状不无关系。本文在厘清几个关键性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法制思考。
关键词 大学生 校外兼职 法律保障
基金项目: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科研训练项目(KY201314),项目指导老师,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张晓萍。
作者简介:赵小浪、李佩琳、李皎皎,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69-02
一、大学生校外兼职概述
(一)大学生校外兼职概念的分析
大学生校外兼职这一概念,在我国尚无准确定义。但从我国《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这一规范性文件的角度来看,大学生校外兼职既不同于学校统一组织下的在校内固定或临时勤工岗位上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也不同于在学校勤工助学组织统一管理下的校外勤工助学活动,更不同于学校组织的实习活动。而应该是在校大学生自行通过中介公司、招聘广告、网络信息、亲友介绍等途径获得工作机会,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周末以及其他课余时间在校外从事兼职工作,由用工方支付报酬的活动。
(二)大学生“兼职热”内在动因的分析
1.高校学生兼职需求旺盛。近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高校贫困在校大学生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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