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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思考

2014-10-21杜宝刚

建筑遗产 2014年1期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思考

杜宝刚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思考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严峻形势

随着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重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持续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形势依然严峻,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瓶颈。

1.1农村生活垃圾“产量大”,呈增长之势

农村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四种,是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炉灰、渣土、人畜粪便(不包括大规模工业化养殖场粪便)、厨余废物、废旧电器、园艺废物、商品包装、扔掉的生活用品等废弃物。由于居住条件的改善,各种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玻璃碎片等装饰品废弃物每年都在增加;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炉灰、食品袋、水果腐烂品、废电器等生活废弃品不断增多。加之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镇剩余垃圾不断输向郊区和农村垃圾填埋场,其数量之多,成分之复杂,处理难度与日俱增。目前,农村每天每人生活垃圾量为0.86公斤,全国农村一年的生活垃圾量接近3亿吨,其中约1亿吨的垃圾来源于居民的随意堆放。有资料显示,在20世纪头10年里,我国耕地面积从1.28亿公顷减少到1.22亿公顷,因固体废弃物堆放而侵占和损毁的耕地面积多达13.3万公顷以上。其中,仅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就有5万公顷左右,农村生活垃圾导致的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形势异常严峻。

1.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捉襟见肘,呈失调之势

自实施“以奖促治”为核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来,部分省(市、自治区)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相关政策,如北京市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四川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等。与此同时,我国科研人员对垃圾处理相关技术也在研究,如衛生填埋技术、堆肥技术、焚烧技术等,并大量运用于实践中。然而,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仍呈加速恶化的态势,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虽然对消减垃圾污染能起一定效用,但垃圾处理的能力未能跟上垃圾污染的“脚步”。受农村地区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率偏低,在广袤的农村,不少村落垃圾处理率为零。目前,国家与地方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已经有所关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处理设施及其能力的匮乏,导致农村垃圾处理能力捉襟见肘。

1.3农村生活垃圾公害问题日趋严重,呈扩大之势

农村垃圾泛滥和无人管理的现状,不仅直接导致空气污染、江河污染、道路阻塞,还加剧了池塘、沟渠、河湖等地表水的富营养化和水环境正常功能的发挥,严重破坏了农村的人居环境。河流湖泊作为一种共有资源,属于公共物品,沿河的企业和居民能够不计成本地将垃圾自由排入。农村土地和水资源受到污染,不仅会影响到农民的身心健康,还会影响到城市人的“菜篮子”、“米袋子”。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剩余垃圾被清运、倾倒或堆放到农村或城郊区填埋或焚烧处理,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与恶化。农村自产的生活垃圾和城镇“乡村化”的垃圾,在影响村容村貌的同时,还会导致农村居民的强烈不满和群体性环境抗争事件的发生,导致政府与民众间矛盾的激化。

2 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对策

农村生活垃圾对农村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困扰,已成为“三农”中的一个亟须破解的新问题。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不是对垃圾简单清理的问题,而是一场改变中国农村百姓长久以来存在的不良生活习惯的革命。应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本文则主要从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产生环节、收集环节和处理环节提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对策。

2.1从垃圾产生环节看,需要完善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处理固体废物产生的问题。德国政府通过的《废物处理法》对垃圾进行环保有效的处理,这一法律实施后德国垃圾填埋场数量大大减少;接着又实施了《废物防止与管理法》、《防止和再生利用包装废物条例》及其修正案、《物质闭合循环与废物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可循环使用的材料必须在进行分类收集后重新进入循环利用,实现源保护和与环境协调发展。因此,应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加强对生活垃圾治理的法规建设,弥补法规的空白,并在立法过程中积极与新农村建设政策结合。倡导农民培养低碳生活习惯,从节地、节水、节肥等细节着手,强化村民的责任意识,提高村民环保自觉性的效果,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问题。

2.2从垃圾收集环节看,需要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环保机构

垃圾的收集环节涵括收集和清运两个方面。搞好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是实现村容整治的基础,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的前提。不少村庄因资金不足导致村民自治能力低下,村内无法配备专门的垃圾收集桶、垃圾回收站等收集设施,农村垃圾被迫堆放在房前屋后或道路两旁或进入河流。基于此,应充分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在村中提供并科学规划能够方便群众的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池,这是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工作的基本前提。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机构,积极探索适合地方特色的“村民自治、乡镇督查、县市监管”的农村环境保护体系,在村里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切实解决农村垃圾无人清运、无人负责、无人监管的“三无”局面,这是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效率的可靠保障。

2.3从垃圾处理环节看,需要加大投入实现无害化处理

治理农村垃圾污染是农村发展的需要,是增加农村经济收入的有效手段,而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的投入成了解决垃圾污染的关键。在国家环保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拓宽环保资金的筹集渠道,引进先进处理设备和高新技术,实现处理方式的科学化。在对垃圾的处理上,对于城市近郊农村,可以依托城市的垃圾填埋厂或焚烧厂加以解决;对于经济发达的偏远农村,可建设符合要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并将分散在农村的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农村,可实行分散式处理,组织农户对不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选择合适的场所,组织农户分户自行填埋。

3 结束语

农村生活垃圾是生活在农村社区每一位成员每一天都会面临的环境问题。然而,农村广阔的空间造成了人们的视觉错觉,垃圾问题的严重性目前并未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处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特别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垃圾问题愈加突出。因此,应该从现在做起,在大力提高农村生活水平的同时高度关注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切实将农村垃圾问题提高到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将政策扶植与处理技术紧密结合,有效控制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使农村生活垃圾真正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 焦守田,冯建国主编.农村垃圾的资源化管理[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

[2] 于凯,王奎良,曲日涛.烟台低碳农业发展现状与对策[J].山东农业科学,2012,(01).

[3] 耿燕礼,王道保,李素峰,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垃圾处理问题初探——基于石家庄地区平原农村的调查[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9,(03).

[4] 徐伟敏.德国废物管理立法的制度特色与启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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