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科学定位越轨是国家治理的前提

2014-10-21冯林关培兰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关键词:法律

冯林 关培兰

摘 要 越轨是国家治理的目标。治理越轨分为内在控制和外在控制两种。内在控制是最基础、最普遍、最有效也最廉价的社会治理,其功效与社会公共福利、家庭预期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制裁是国家治理的外在控制,有正式和非正式两种。国家治理应首先分清治理的不同目标及其成因、基础,认清其功能,并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医疗、母亲文化、大众传播等治理力量,研究越轨行为的流变及趋势,学会对症下药。

关键词 国家治理 越轨 大众传播 法律 母亲文化

作者简介:冯林,博士,武汉大学报编辑,社会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理论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武汉大学母亲文化研究与应用中心主任,编辑,研究傳播学、社会学和法学;关培兰,武汉大学母亲文化研究与应用中心学术顾问,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学、行为学、人力资源、母亲文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64-02

国家治理无非是治理人们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总体上可分为越轨和遵从两类。越轨被认为是违反了文化规范,是一种病态,一种技能障碍,对社会稳定起瓦解作用。越轨是国家治理的目标。违反刑法的越轨就是犯罪。犯罪要受法律制裁。遵从与越轨相对,被视作为健康的、有正功能的、能起到稳定社会系统的作用。国家治理也称国家控制或社会控制,系指国家去努力惩罚对社会规范的冒犯者以期减少消除不良行为,限制越轨、鼓励遵从。

国家治理两大类分:内在控制和外在控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
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为什么法律推理必须是独特的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法律拟制与法律变迁
非正义法律之解释与无效
《欢乐颂》中的法律“梗”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