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土资源”中汲取养分
2014-10-21王彩霞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摘 要 北京大学苏力教授在1996年出版了文集《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一时成为热议的话题,该书对法学界认识形成很大的冲击。本文认为书中所提 “本土资源”的利用对于基层司法机关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文化、传统存在差异,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根植于当地文化的活的规则,所以各基层司法机关在文化建设中可以从当地的“本土资源”中汲取养分,形成特色司法文化。同时本文也尝试论述本地特色文化对司法文化的影响,是为抛砖引玉。
关键词 本土资源 地方文化 基层司法文化 江海文化 张謇文化
作者简介:王彩霞,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51-02
一、“本土资源”的争论与借鉴意义
上个世纪90年代,正值法制(法治)讨论方兴未艾,因我国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法治文化、观念相对落后,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我国法制应当全盘西化,学者论文论述动辄引用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的法律、论文,法律体系也多移植于境外。《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出版给“西化”的观点打了一针“镇定剂”,让人们思考法律也是文化的一部分,一个地方的法律也是这个地方文化传统的体现,“中国的法制之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的本土资源,注重中国法律的文化传统和实际” 。对于“本土资源”的争论虽然没有终结,但这种争论让人们认识到法制建设中应当考虑到本国的文化、传统。中国幅员辽阔,即便同在一个国家,各地的文化、传统、民风都存在较大差异,各地地方依然存在各自“本土资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