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海关违法处罚新规
2014-10-21李海莲
中国海关 2014年2期
李海莲
2013年12月12日,澳大利亚正式颁布相关海关行政处罚规章,明确了海关违法处罚通知书的使用条件、针对事项、内容要求等规定,以期更好地加强澳大利亚边境安全。这一规章于2014年2月1日正式實施,适用于此时间点之后发生的所有违反澳大利亚海关法的法定事项。
适用事项
根据新规定,澳大利亚海关违法处罚通知书适用于基于严格法律责任的法定违法事项,诸如未按规定回答海关关员询问、未按海关法规定出示相关文件或记录、在货物报告或卸货报告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声明、因虚假或误导性声明致使应纳关税计算不准确、擅自移动或处置海关监管货物、进出口法定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等。
适用时间范围
针对这些法定违法事项,澳大利亚海关可在发现之日起12个月内,或在该违法事项发生之日起4年内对相关责任方适用违法处罚通知书,但适用时间范围以上述两个时间点中较早的为限。
对于超出时间时效的法定违法事项,海关不能再对责任方出具违法处罚通知书,但可以对其提出诉讼。
此外,澳大利亚海关发现很多违法事项都是通过审计发现的,所以海关法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与海关沟通,并将此沟通记录至少保留5年。
处罚规定
新规要求一张违法处罚通知书一般情况下应仅针对一条法律规定项下的一个违法事件,除非该事件是基于一条法律规定在某个时间范围内或时间点之前重复发生的,这时一张违法处罚通知书才可针对一条法律规定项下的多次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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