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政利好与企业关务风险防范
2014-10-21田舒郭梅彭辰
中国海关 2014年2期
关键词:企业
田舒 郭梅 彭辰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我国经济不断呈现新的态势,海关的监管模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一些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以及促发展的政策陆续被推出。外贸企业应及时了解新政的目的,用好新政的福利,避免与之相关的关务风险。近期新政利好
政策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6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海关的审批事项中,取消的审批事项包括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下放至直属海关的审批事项包括减征、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审批;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这一举措对于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是一大利好消息。如以往外发加工行政审批繁多,尽管关务人员认为企业擅自外发是不合规的,但南于诸多承揽企业不能通过海关审批(外发加工审批周期较长、交不起保证金等原因),所以难以进行行为管控,造成了明知擅自外发违规而为之的现象。
在取消外发加工的行政审批后,外发加工登记手续简化、效率提升、门槛放低,企业就可以在完成相关部门的登记后,再外发加工,从而规避行为事务风险。
政策二:海关总署在2013年10月29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关于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公告)》,并自2013年11月1日起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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