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婚内强奸”定性化研究

2014-10-21黄怡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摘 要 丈夫能否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是近年来刑法学界争论激烈的问题之一,目前主要有全面否定说,全面肯定说,折衷说三种学说,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全面否定说。司法实践中常以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作为判定婚内强奸成立的基准,且在婚内强奸成立的情况下,其刑罚处罚多为相对较轻的缓刑,这对于广大妇女的性自主权利保护是相当不利的。纵观世界法律,早在上世界末就悄然掀起了废除“丈夫豁免”原则,肯定婚内强奸的存在的风潮,反观我国,在保护妇女性权利方面严重滞后。本文旨在从事实与规范之间探讨婚内强奸问题,支持全面肯定说以保障妇女在婚姻中的自由平等权。

关键词 婚内强奸 全面否定说 全面肯定说 强奸罪

作者简介:黄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97-02

一、引论

婚姻关系作为两性之间最密切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民众关注的焦点。我国自古以来受男权文化的传统影响较大,妻子对于丈夫的经济依附较重,婚姻家庭生活隐秘性强,这些因素使得妇女在婚姻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婚内强奸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甚至出现了有妇女因为受到丈夫的长期肉体与精神折磨最终走向自杀或谋杀丈夫的极端案例。实际上,婚内强奸是一个全球性的严重社会问题,1999年9一10月,日本首相府调查了显示,20%的妇女表示她们曾遭受丈夫强迫进行非自愿的性行为。 在婚内强奸已经犯罪化的美国,婚内强奸依然是数百万妇女每年都面临的严重问题,研究人员估计大约有10%到14%的妇女婚内被奸。……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