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现宪法司法化的思考
2014-10-21康丽芳陆兴民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康丽芳 陆兴民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司法判例(如齐玉苓案等)引发了人们对宪法司法化的思考。宪法司法化是宪法法律性的内在要求,但我国并没有真正地实现宪法司法化。关于宪法司法化问题,专家与学者们见仁见智,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念。宪法司法化,简言之,就是宪法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可以直接以宪法规范作为依据来审理案件。本文主要从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进行论述,并提出了宪法司法化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 宪法司法化 违宪审查 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康丽芳,法律硕士,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主要从事民商法方向的研究;陆兴民,法律硕士,西南科技大学学生,主要从事刑法方向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62-02
一、宪法司法化概述
宪法司法化,主要是指宪法可以向其他法律法规一样进入司法程序,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宪法在司法中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将宪法规范作为判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直接规范依据,即在具体案件中适用宪法规范作出判决。二是将宪法作为判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直接规范依据的依据,这种意义上的宪法司法适用性,实际上是普通机关享有违宪审查权 。宪法具有直接适用性的前提条件是:应当由法律具体化的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没有具体化,当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需要直接依据宪法条文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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