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竞争与限制
2014-10-21张白沙方宁珊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张白沙 方宁珊
摘 要 技术标准化虽然有促进规模经济、提高各产品间的兼容性、推动技术市场发展等效率,但是也有可能形成垄断力量、限制创新与竞争,从而必须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本文介绍了技术标准的制定、标准与专利的关系、标准必要专利和非标准必要专利认定等基本概念,并从技术标准的相关市场界定开始,对技术标准化的限制竞争行为,如专利陷阱、过高许可费用进行反垄断法律分析,结合国内外近年来技术标准化的反垄断案件及我国的最新立法动态,对相关专利披露、FRAND原则、事前协商原则等技术标准化的反垄断法规制进行深刻阐述。
关键词 反垄断法 技术标准化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原则 披露原则 事情协商原则
作者简介:张白沙,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宁珊,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98-07
反垄断法旨在促进创新与竞争,鼓励企业通过不同技术、专利、产品的创新,相互之间进行有效的竞争;但是随着科技推广、使用及发展,各种发明创新及专利在一定规范性程序中经筛选淘汰,统一选定某些技术、专利为标准,方便推广使用,如现时人们使用的DVD、MP3、GSM、3G、4G、USB接口等等都是技术标准化成功的案例。但是由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私有属性,一旦形成标准,有可能形成垄断力量,限制创新与竞争,因此技术标准化也成为知识产权法以及反垄断法规制中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技术标准化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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