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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研究

2014-10-21白洋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摘 要 文章简要介绍了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同时提出了在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的不足:我国法律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过于笼统;在某些问题上立法过于严格,操作性不强,而在有些方面立法过于宽松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没有规定深石原则;缺乏债权人会议制度。并且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相应改革建议:改进和完善债权人保护的程序设计;关于异议权的成立条件上,要进行条件限制;确立公司合并无效之述;改进和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以及引进“深石”原则;规定债权人会议制度,提供债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关键词 公司合并 债权人利益 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白洋,山西财经大学,在读硕士,主要从事企业法方面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96-02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公司为扩大经营范围、创造更高的效益采取合并的方式,不仅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也加速了经济的蓬勃发展。在公司合并的过程中,涉及到公司组织关系的变化、公司债权债务及财产转移等问题,特别是对债权人来说,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对于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已经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在公司合并方面的经验不足,所以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方面的机制还尚不健全。

一、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现状

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合同法,通过订立合并契约从而合并成为一个公司,其中一个公司被注销,该公司的权利及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同时,注销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取得新成立公司股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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